| 宾川法院为干警建立个人廉政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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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法院为干警建立个人廉政档案 宾川县人民法院 肖建宏 为防止法官不廉洁、审判不公、作风不硬、监管不力等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宾川县人民法院从今年四月开始,在全院干警中试行廉政基金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这一制度,为每一个干警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个人廉政档案的具体内容由纪检组根据日常调查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填写,作为每年对干警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痕迹资料。把干警廉政方面的信息和工作信息及时记入档案,记录平时遵纪守法、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长期保存,作为评先树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为落实廉政基金制度提供依据,确保廉政基金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