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拓展反腐倡廉领域 严管境外国有资产 |
| 录入时间: 2008-03-05 作者: |
云南省拓展反腐倡廉领域 严管境外国有资产 春城晚报讯(李惠民)日前,记者从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为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今年云南省反腐倡廉工作将向新的领域拓展,把加强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等列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重点。 撤销失信市场主体资质 加大改革和制度建设力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实行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并将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同时,重点抓好5项工作: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证券投资行为的具体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提高校务公开规范水平 加强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同时,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制定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实行农村基层干部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逐步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此外,在全省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做好公务卡制度推广实施工作。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纳入统一的反洗钱监管体系。(完) 来源: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