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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取消农业户口
录入时间: 2007-10-25     作者:

 

云南将取消农业户口

 

 

  

    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获悉:从200811日起 ,云南省将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只要申请人在居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生活来源这两个条件,就能在居住地落户;同时,取消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二元制户籍登记管理模式,统称为居民户

 

据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严尚智介绍,此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最大的突破就是在全省取消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二元制户籍登记管理模式,实行一元制的户籍登记管理模式,统称为居民户。此外,以准入条件取代人口控制指标,在城镇或农村迁移户籍关系时,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生活来源这两个条件,才能迁移落户;在改革学生落户办法、取消对直系亲属投靠落户的限制、放宽购房落户条件等方面,均有突破性放宽。。(记者陈娟)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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