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司法界研讨执行程序改革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仕杰
FES基金会亚洲部主任 玛丽·卢·施拉姆(Mary Lou Schramm)
英国莱斯特大学教授、法律专家 梅兹·安迪那斯(Mads Andenas)
IFES基金会法律专家薇琳·奥斯曼(Violaine Autheman)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 刘成威(Ronald S.W.Lew)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蒋惠岭
世界银行司法改革专家 琳·安·汉默格林(Linn Ann Hammergren)
IFES高级法律专家 基思·E·亨德森(Keith E.Henderson))
由最高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和美国艾菲斯(IFES)基金会主办的“执行程序改革国际研讨会”,于7月11日至13日在云南省高级法院法官学院举行。
省高级法院院长赵仕杰在研讨会开幕式上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致欢迎辞。省高级法院常务副院长董治良出席开幕式。
研讨会着重围绕国际视野中的执行与改革、执行权归属、执行权的性质与定位、执行难原因分析、统一管理体制、法院内部执行机构及其权限、谁来解决执行中的纠纷、执行财产的查明以及对被执行人的约束、执行名义范围的扩大、司法制裁与拒执罪的程序改革、执行队伍职业化建设、国家和地方进行执行改革时如何设计有关措施和如何评价改革效果等12个专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
来自国内23个省、区、市和美国、英国、法国、阿根廷的法律专家和法官出席了研讨会。其中有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法官刘成威(华裔法官)、英国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所长梅兹·安迪那斯(Mads Andenas)等国际知名专家。
作为会议代表,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谢栓柱和昆明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张国维在会上分别就构建执行员管理制度、执行分权理论与实践探讨进行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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