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重在常抓不懈
黄 敏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自1998年成立以来,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确保了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件不出问题,树立了铁路法院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教育,筑牢全体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是本院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作。在廉政教育中,党组坚持经常性教育与相对集中教育相结合,理想信念教育与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学习先进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不断筑牢全体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坚持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化,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
在日常工作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对法官和干警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组中心组和部门政治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结合形势任务经常开展教育。党组书记、院长每季度亲自为全院干警上一次反腐倡廉专题党课或作一次形势任务报告,不断增强全体干警的自律进取意识;党组其他成员积极做好分管部门干警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党组定期分析全院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层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周交班会既汇报工作,又汇报干警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动态,积极协助党组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并认真坚持每周政治学习制度;党支部坚持每月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一次。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和教育,不断增强了广大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
(二)适时地开展相对的集中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建院以来,本院按照最高法院、省高院和昆明铁路局党委的部署,认真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一教育三整顿”、“回顾过去、开拓未来”、“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人民法院为人民、公正司法树形象”、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两个条例”专题学习、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活动、“三观”专题学习教育等活动。特别是今年1月中旬起,按照中央、昆明铁路局党委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动员、分析评议以及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使全体党员接受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事业心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建院以来,全院干警自觉遵守中央、上级法院、路局党委、纪委和本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清正廉洁、拒礼拒贿、严肃执法、秉公办案,树立了铁路法院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二、健全制度,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并严格执行
院党组建立健全了党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制度并汇编成册,党组成员人手1册,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凡属“三重一大”问题,均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成员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树立了较强的集体领导意识,较好地贯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成员每年在全院大会上述职述廉一次,自觉接受干警的评议和监督。院党组每年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一次,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召开,会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认真整改,不断提高了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的能力。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带头勤奋工作、带头廉洁自律,以自身的模范行动,为全院干警树立了榜样,较好地发挥了班子的整体功能。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001年,本院首次开展了以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审判长选任为突破口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一批优秀的年青干部脱颖而出,走上中层干部岗位或被选任为审判长,为干部队伍注入了生机和活力。2002年7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颁布施行,使本院的干部人事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轨道。2002年和2004年,本院再次对中层干部队伍进行了调整。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组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充分保障全体干警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完善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等制度,营造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用人氛围。与此同时,本院积极探索建立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综合部门干警的年度考评办法,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名干警的年度工作业绩,激发了全体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建立廉政保证金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2002年初,本院制定了《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廉政保证金制度(试行)》,明确规定了廉政保证金的交纳方式、考核奖惩办法等。在每年初召开的两级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院党组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两级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层层签订。会后,全体干警制订廉政承诺书,交纳廉政保证金,由院财务设专帐统一管理。年底进行述廉、评廉、考廉,经考核无违纪违法问题的,兑现廉政保证金。如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按照廉政保证金制度予以处罚。
4.制定了《昆明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月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责任
为实现省高院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会议上提出的“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违法违纪事件、无矛盾激化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六无”法院目标,院党组结合铁路法院实际,制定了《昆明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月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考核标准、考核方式、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强化了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责任和工作责任。
同时,本院还认真坚持了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党风双月谈制度、干部收入申报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诫免谈话制度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并认真落实。成立了有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的大宗物品采购小组,规范了设备等大宗物品的采购工作。并认真坚持了着装上班、挂牌上岗、亮证办案、每年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单位意见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院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干警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组书记、院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组成员认真履行对分管部门领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并对党组书记、院长负责;部门领导加强对本部门干警廉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分管院领导负责;纪检组积极协助党组抓好党内监督工作。院、部门领导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凡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干警做出了表率。院党组还重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了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
1.建立了以立案庭为主体的审限及效率考评体系,加强了事前防范
立案庭认真落实“三分立”原则,严格执行“十统一”工作机制。即统一立案、统一分案到人、统一排期到人、统一指定辩护人和聘请翻译人员、统一送达和通知、统一宣判、统一填写执行文书、统一卷宗的进出和归档、统一填报司法报表和统一接待当事人。避免了开庭前当事人、律师接触审判人员,在当事人、律师和审判人员之间建起了“防火墙”、“隔离带”,使审判监督工作前移。同时,认真坚持了每周通报审限跟踪的情况,杜绝了“两超”案件发生。
2.建立了以审监庭为主体的案件质量效率评查体系,加强了事后监督
审监庭一是对已结案件进行认真检查,定期通报案件质量效率;二是对尚未生效的裁判文书进行认真检查,尽可能在送达前纠正裁判文书差错,并实行每月通报裁判文书评查情况制度,不断增强了审判人员的责任心。
3.建立了以各审判庭庭长为主体的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监督考评体系,加强了日常监督
各审判庭庭长在办好自己承办案件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本庭法官承办案件的监督检查。严把庭审质量关,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杜绝了错案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减少了裁判文书错漏。
4.建立了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体的“教育、监督、惩处、保护”体系,杜绝了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纪检组认真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职能,加强日常的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严肃查处违纪信访举报,理直气壮地保护法官和其他干警依法行使职权。建院以来,共处理信访举报13件,除1件反映基层院领导驾驶公车接待外地法院来昆办案人员造成车祸、1件举报基层院干警参与赌博的信件属实,由昆明铁路局纪委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外,其他11件经认真调查核实,属举报失实,已予澄清,保护了法官和干警。
经过不懈努力,本院党组被昆明铁路局党委评为2002——2003年度全局好班子,党组书记、院长孔和平被评为全局好干部。本院连续多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昆明铁路局党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2003年被云南省高院评为“三无”法院,2005年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上级和本院的表彰奖励,建院六年多来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作者单位: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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