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在法院工作,可能就不会这样瘦了!”---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女法官叶莲二三事 |
| 录入时间: 2008-08-18 作者: |
“不在法院工作,可能就不会这样瘦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女法官叶莲二三事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 区鸿雁 彭燕 “叶莲,1994年进入麒麟区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10多年来,审结各类案件上千件,其中近600件调解、撤诉结案,所承办案件没有一件受到当事人的举报或投诉。多次被授予‘政法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并被记个人三等功。” 8月中旬一天的初次见面时,羸弱的女法官叶莲,给我们留下了一系列问号。她的双肩能否担下“天平”的重担?能否真能向同事和当地群众传言的那样清正廉明和不偏不倚?还有当女性特有的情怀与“天平”的责任冲突时,她将如何去取舍? (一) “谢谢,没想到这点小事她也会下来处理,化解了我们一年多的矛盾。”采访中,两位曾经为通道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至今还心怀敬意。 “如果就案办案,判处被告撤除堵在门前的障碍物,双方的邻里关系能相安无事吗?一个最不成功的调解,也胜于最好的判决,调解结果也虽然一样有输赢,但总更有利于和谐与安宁。”对此,叶莲法官深有感触。当时法庭按程序开庭时,作为主审法官的她一直对对当事人所描述的现场不太了解,且原告陈述的仅有一条通道的事实未能得到被告的认可,两家为此纠纷已经吵闹多次,就在诉讼前甚至互殴,造成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已起诉法院。了解这些情况后,她当即决定休庭到现场进行勘察,发现矛盾的真正症结后就地邀请村社组织一起调解,双方就通行涉及的土地补偿等达成协议,就已经进法院的人身伤害赔偿案表示撤诉后自行协商处理。 除正常工作之外,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也不放过,曾有多个休息日,其母亲到她家,看到她正伏在满桌的卷宗堆里拟写判决,心痛的对她说:“怎么有那么多事,上班还做不完,还要带回家做。”她总是微笑着对母亲说:“没办法,为了让当事人早一天拿到判决,为了让案件不超审限,只能这样做了。”之后每当和母亲外出,遇到熟人,人们都会说:“小莲,怎么这样瘦?”还未等她回答,母亲就会抢先说:“如果不在法院工作,可能就不会这样瘦了!” 至今,叶莲还愧疚地说,女儿都12岁了,周末都很少上街为她买过漂亮的衣服,为女儿吃上可口的饭菜去过菜市。 (二) “严谨、踏实中化解矛盾是叶莲的作风。”采访中,麒麟区法院院长骆建才不无得意地说。 2001年初,叶莲承办一起多人诉曲靖某厂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因该厂是当地的大型企业、纳税大户而倍受社会关注。案件的审理,不仅关系到原告的合法权利,也关系到企业的发展,乃至对地方经济的影响。经实地查看,她得知企业在生产上,因管理及自身条件有限,生产噪音及废气给附近的居民生活上造成一定的影响。也了解到企业已订购了新的设备等情况,她主动利用休息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向他们阐明判决将给他们带来的不利后果。在她的真诚说法下,深受感动的原告平静了激动的情绪,主动与企业方谈企业今后的发展,规划今后的改进,最终达成共识,由企业在短时间内采取措施改善环境,如居民休息时间避免高分贝噪音作业。随后,原告申请撤回了起诉。“当时就是为了处理好这件纠纷,刚满6个月的女儿就从此丢给老母亲。现在女儿都要亲爸爸和姥姥一些。”叶莲在金融单位的丈夫不无埋怨地说。 “调解不是一般人认为的‘和稀泥’,是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让当事人自愿达成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调解工作也没有统一的模式。首先,法官必须明白,自己丝毫的不良、不洁和不廉行为,会使当事人产生怀疑,动摇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度。庭审及庭审后,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接触当事人时,要发挥敏锐的洞察力,琢磨当事人的心态,找准案件的特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们明白打官司的目的是解纷止争。”说起案件调解,叶莲法官深有感触。 (三) “我们老俩口有今天,多亏了叶法官。”采访中,一位退休工人说。叶莲的同事们至今也对她主办的这件涉老离婚案件津津乐道。 那个案子中的原告是一位双目失明的退休工人,被告是一位退休的朴实女工。上法庭离婚前,双方因原告患病住院导致失明产生自卑,加上被告的关心不够,一气之下的原告与被告分居并提出离婚。法庭审中,双方仅陈述了年轻时的一些琐事及这次生病时的事实。法庭调解中,深受感动的被告当场提出愿意改正不足,照顾原告的生活,但固执的原告坚持不服从调解,坚持离婚诉请。休庭后,她再次给双方及子女做工作还是没有效果。鉴于调解和好无效,叶莲在判决主文中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说理,最后依法判决不准双方离婚。判决宣判后,她还不怨其烦多次找原告“家访”,直至两位老人和好如初。“法官是诉讼的裁判官,是纠纷的化解者,判案不是目的,目的是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她真诚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