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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级联动 强本固基 共建和谐---记凤庆县人民法院勐佑中心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事迹
录入时间: 2008-07-24     作者:

 

 

多级联动  强本固基  共建和谐

——记凤庆县人民法院勐佑中心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事迹

 

 凤庆县人民法院 杨志远

 

凤庆县人民法院勐佑中心法庭,是2001年经批准由营盘法庭和三岔河法庭合并而新建的中心法庭,现有干警3名,辖区为41乡,74个自然村,人口近18万人。近2年来,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已任,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世记主题,开展各项审判工作,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深入乡镇、深入群众、踏千山、涉万水,在办理好各类案件的同时,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配合,下大力气指导好辖区内各村、办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谱写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新篇章。他们的工作得到了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被辖区群众爱称为“背着国徽去开庭”的人民法庭。他们的做法是:

一、与辖区党委、政府联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近几年来,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已深入人心,各类民间纠纷也随之增多,如何正确引导群众诉讼,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是摆在基层法庭和基层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勐佑中心法庭的法官,从维稳的角度,主动积极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联系,就如何开展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形成了共识。他们认为,要真正将各项矛盾、纠纷解决好,必须注重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特别是村民自治后,显得尤为重要。在这样的思想共识下,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决心将过去作为摆设的各级调委会的工作真正开展起来,所以,才出现了各乡镇邀请法庭法官为“村官”讲解调解的历史,调解的技巧,调解的法律依据的普法课。由于基层政府的重视,才使辖区内各级调解组织的工作逐步开展起来。

二、与基层“两所”联动,共同开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虽然人民法院负有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体制、机制及经费等原因,人民调解工作形成了家家都可以管,家家都可以不管的情形,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止纠解纷,勐佑法庭的法官们在辖区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牵头主动与司法所、派出所联系,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把辖区内各乡镇司法所长作为“联络员”,对司法所在调解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以确保调解工作的实效。二是对基层派出所在处理轻微治安案件的调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从而,确保受害方的民事权益得到依法保护。三是在法庭深入乡镇巡回办案时,邀请“两所”相关人员到庭旁听,通过个案调解,以案析法等形式,共同探讨农村调解工作的捷径,一个乡镇司法所长在旁听了一个分家析产案件调解后,深有感触地说:“只要把法律关系,利弊关系讲深、讲透,抓住重点,当事人的工作并不都是铁板一块”。

三、与辖区内村、办调委会联动,强本固基

基层调委会工作开展得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和谐、稳定,虽然他们调解的多数是一棵茶、一棵树,甚至是几句口水话引起的纠纷,但解决不好,解决不及时,却会发生质变,大的会引起“民转刑”,小的会引起打架伤害,而基层调委会处理这些纠纷,却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一方面,群众来反映后,及时介入,那怕是解决不下去,但它能起到缓冲矛盾激化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村、办调委会人员熟悉村情组情,对纠纷的渊源、起因,当事人双方的情况都比较了解,只要真正用心调解,大多数小纠纷都能及时解决,所以,要做到小事不出门,真正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基层调委会工作能否开展起来,能否走向正规,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至关重要。针对这一实际勐佑中心法庭的法官,一是与辖区内各村、办调委会建立通迅联络,将他们联系的手机或电话号码记录下来,这样做,即有利于调委会咨询有关法律问题,也有利于法庭在解决案件时,了解涉案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是对他们在调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并给予指导。三是除找机会培训外,还将有关调解的法律书籍无偿地赠送给他们。四是对辖区内“两所”(发案多、纠纷多)的6个村、办进行重点指导。五是对村、办调委会调解不成功而诉至法院的案件,到实地开庭,例如20085月,勐佑中心法庭审理了一丧偶儿媳与婆婆分家析产及赡养诉讼案,本案涉及两个法律关系,而且,在2002年已经村调委会调解,且当事人双方均从始至终参加,并达成协议。但今年4月,原告反悔不认可当时的协议,起诉到法院。勐佑中心法庭在开庭时,邀请当时主持调解的调委会主任张××到庭旁听,经法庭调解,其达成的调解协议与村调委会调解时的协议几乎是一致的。纠其原因主要是当时调委会调解时,不注意细节,双方当事人未在达成的协议上签名,才导致当事人反悔起诉。它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我们对调解工作指导方面存在的溥弱环节。

总之,近2年来,勐佑中心法庭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07件,其中,通过做大量的教育、疏导工作,调撤案件达158件,调撤率为71.3%;指导人民调委会调解案件64件,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18件,与调委会共同协作,解决热点案件    4件,对调委会的调解协议帮助审查3件,结果为2件作了判决,1件作了调解。通过他们的努力,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值得一提的是,勐佑中心法庭庭长李源泉同志,不仅是庭领导,而且也是庭内唯一的法官,除部分案件由院内庭室支持办理外,绝大多数案件都由他以简易程序主办,2007年,勐佑中心法庭创下“百案”纪录,所有这些,都得到了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勐佑中心法庭先后被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云南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人民法庭”,被省高院、省老龄委等单位表彰为“云南省老年唯权工作先进单位”。李源泉也被临沧市中院荣记三等功一次,2008年,作为感动临沧十大杰出人物候选人上报。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未来还需努力,勐佑中心法庭的全体干警,就这样一直默默地工作着、奉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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