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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辉的生命历程

                                  ——革命烈士王光环同志先进事迹


 

2003928,是一个无比沉痛的日子。就在这一天,云南省会泽县娜姑镇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被执行人杀害法院执行干警的重特大暴力抗法案,年仅27岁的法院干警王光环同志以身殉职,付出了年轻的生命。王光环同志参加工作以来,鞠躬尽瘁,四年如一日,扎根基层,忘我工作,默默奉献,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到生命的最后一息,把天平的光辉洒向了法庭辖区的山山水水。他以高尚的道德情操,捍卫了国家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把自己壮烈的青春和年轻的生命奉献给了人民审判事业,奉献给了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全县人民的幸福安宁。

 

艰苦朴素,甘居清贫,做一个坚强的人

 

艰难不移情、清贫不夺志是王光环同志的做人原则。

197628,王光环同志出生于云南省宣威市田坝乡一个贫穷的农村家庭,自小家境贫寒,父母年迈,体弱多病,经常要吃药打针,家庭条件十分艰苦。但他在艰苦的环境中仍然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大学。读大学期间,他经常参加勤工俭学。假期间回家,他经常到附近的煤矿去背煤,挣点学费,有时还要交一部分给父母。一个多月下来,他常常被累得又黑又瘦,身上多处被划伤。他就是这样边打工挣钱边读书,艰难地完成了学业,并以优秀的成绩成为一名人民法院的干警。参加工作后,他深知家庭的贫穷和日子的艰难,经常省吃俭用,从来舍不得多花一分钱,把省下的钱寄给家里。工作四年来,他没有买过一件像样的衣服,没有买过一双像样的皮鞋。遇害那天,他脚上穿的也是一双断了底的旧皮鞋。和他一起工作过的同事都说,王光环的口袋里经常只有几十元零花钱,除了领工资那两天,从来没有见到他口袋里装过上百元钱。

王光环同志牺牲后,同事们在清点遗物时,在他的抽屉里发现了一个普通的笔记本,第一面上写了两句话:“贫穷是一生的财富,它使我更坚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后面两页,一笔一笔地记满了他所欠和已归还的债务。和他在一起工作的同事经常听他说:“再过两年,我读大学时欠的债就可以赔清了。”可直到他遇害时,仍有一万多元没有赔清,这也许是他这一生最大的遗憾。

 

积极上进,精益求精,树勤奋好学的榜样

 

勤奋好学、积极上进是王光环同志的追求。

到法院工作以来,他始终没有停止过学习,每到一个新的岗位,他都能很快适应新环境,开展新的学习。当别人把空闲时间都用来娱乐和休息时,他却在书桌和灯光的陪伴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在实践中学,向老同志和有经验的审判人员学。如遇到新类型或疑难复杂案件,把握不准的,他都要利用晚上时间反反复复琢磨有关法律的规定,或与其他同志共同探讨。通过认真学习,王光环熟练地掌握了审判业务,疑难案件往往都由他承办,再难的案件也没有把他难住。他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积极向组织靠拢,参加工作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工作之余,他参加了法律本科自学考试,并顺利通过了七门课程的考试。通过学习,王光环同志具备了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道德修养水平,确保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团结同志,助人为乐,播撒一片深情

 

与人为善、助人为乐是王光环同志的品性。

在生活中,他待人诚恳,乐于助人,关心团结同志。五一节、国庆节放长假的时候,他常常主动提出由自己值班。2002年春节,他又主动提出由自己值班,庭长说:“你还是回去过春节吧,家离得那么远,父母年纪也大了,回去看看老人,尽尽孝道。”但王光环却说:“我只有老人,而你们有老有小,你们的家庭更需要你们回去,还是由我来值班。自古忠孝难两全,我想我父母也会理解我的。”在法庭工作几年的同志常常要求调动工作,可王光环同志却从来没有提出过这方面的要求。即使有机会,他也常常让给别人。许多人都劝他要想办法调到院机关,可他却说:“我熟悉农村生活,我的根在基层,法庭工作虽然比较艰苦,但也很充实。假如谁都不愿意在法庭工作,老百姓找谁解决纠纷?”即使在生命垂危之时,他想到的仍是其他受伤的同志,而不是自己。“庭长,你伤着没有?我可能不行了,快去救付必雁……”这就是他临终时的最后一句话。

 

注重形象,讲究仪表,做文明礼仪的使者

 

以良好的形象和端庄的仪表取信于民是王光环同志的信念。

在工作中,王光环同志十分注重形象问题,他时刻注意培养自己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他时常说:“良好的形象是我们送给群众的第一张公正的名片。如果我们不注重形象,群众就会对我们产生怀疑,也就不可能相信我们能够公平正义地执行法律。”自换上新式法官服后,更显示出法律的尊严、神圣和公正,给新世纪人民法官的公正司法增色不少。但是,基层法庭由于受环境、工作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在新式法官服的穿戴上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法官上衣与裤子不搭配,穿上衣时衬衣的颜色不是规定的白色,领带也是各种颜色都有;徽章的佩戴位置不正确,使用大小徽章不统一;有的穿便衣开庭和外出,等等。对这些现象,王光环同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从自身做起,建议全庭干警在开庭或执行公务时严格按要求着装,不要在法庭上抽烟,不得随意离开法庭。在他的影响下,全庭上下树立了文明的司法礼仪形象,从形象建设方面取得了群众的信任。

 

恪尽职守,秉公办案,认真实践公正与效率

 

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是王光环同志的理念。

王光环同志始终恪守一个信条:我是农民的儿子,是党和人民赋予我神圣的职责,我只有秉公执法、清白做人,才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在工作中,王光环同志任劳任怨,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勇挑重担,在每个岗位上都留下了极不平凡的足迹。他化纠纷于人间,送真情于社会,从不把个人得失放在心上。有时,他晚上加班到深夜十一、二点钟,可再苦再累,他也毫无怨言。作为法院的前沿阵地,乡镇法庭直接担负大量的告诉接待、裁判、调解和执行等繁重工作,稍有不慎,极容易使矛盾激化,影响一方安定。爱民、便民、利民,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是法庭工作的重点和核心。王光环同志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当事人,他们有的带着怨气,甚至是怒气,有的怀有各种苦衷,但他总是笑脸相迎,耐心开导,细致地向他们讲解有关法律知识,使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心平气和地离开法庭。20016月,王光环与其他同志到火红乡湾子村委会执行一件债务纠纷案件,单边路程要走三、四个钟头,渴了他就喝口山泉,累了坐下休息一会儿,最后连夜找到被执行人,顺利执结了案件。2002年国庆期间,法庭全体干警放弃休息去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同意以一头猪抵债。在执行过程中,王光环同志被猪咬伤,且差点摔下悬崖。后来,他住院治疗了一个多月。四年来,他的足迹遍布了法庭辖区五个乡镇73个村委会的山山水水,优质高效地办结了大批案件,为全县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自己积极的贡献。四年来,他共审结各类案件600余件,调解结案率超过了60%,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件超审限案件,没有一件不合格案件。

 

清正廉洁,铁面无私,做克己奉公的楷模

 

清正廉洁、铁面无私是王光环同志的操守。

面对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矛盾抗衡中,他始终保持着一个共产党员的清醒头脑,始终保持着一名法院干警的高尚情操,不为权势所屈,不为人情所动,不为贿赂所迷。王光环同志视法律重于泰山,无论何时、何地、何人,无论权势、亲情、金钱,他都泰然处之,托起的是不倾斜的天平。虽然家庭条件差,自己生活清贫,但王光环同志一直恪守着“份外之财分文不取,甘居清贫矢志不移”的信念。工作四年多来,他廉洁自律,不为金钱所惑,不为人情所动,坚持秉公执法,公正办案,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关系案,从未吃过当事人一次请,收过当事人一份礼,自觉抵制了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始终做到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掌权为公,执法为民。他办了那么多的案件,接触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多次拒绝当事人的吃请,多次退回当事人送来的礼品礼金。在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一名法院干警的高风亮节。20011月,严福与张怀玉因承揽合同纠纷,下欠工钱1200元,严以种种理由拒不给付,而张怀玉又正等着工钱去为子女交学费。案子诉到法庭后,严福四处躲藏,导致无法结案。案子结不了,工钱无法兑现,张怀玉的子女将面临辍学的危险。王光环同志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帮着原告四处寻找被告,经多方努力,终于找到了严福,并采取先予执行的方式,执行了下欠的工钱,使张的子女顺利入学。后经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妥善解决了纠纷。张为表示感谢,卖了两条香烟送给王光环同志,后王光环同志亲自找到张的家里,对其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后才把香烟退掉。20013月,法庭到罗业乡红瓦房村去执行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找了多次,最后在街上找到被执行人,2000元标的执行完毕后,原告拿了300元给王光环同志,说:“感谢你们,一点心意,你们吃顿饭。”王光环同志严肃地说:“心意我们领了,钱不能收你的。为群众解决纠纷是我们的职责。”20036月,王光环同志办结了一件案件后,原告送来一个厚厚的红包,说:“感谢人民法官公正地解决了此案,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你们无论如何也要收下。”王光环同志说:“你的案件公正地解决了,但别人的案件还没有解决,假如我们收了你的钱,我们就永远也不能为别人公正地解决纠纷了。”该当事人无言以对,惭愧地收起红包离开了法庭。一次,一个70多岁案件当事人送了一袋蚕豆,放在法庭门口就走了。那袋蚕豆足有三、四十斤重,王光环同志走四五里的山路,亲自把那袋蚕豆送还给老人……诸如此类的事例,真是不胜枚举。四年来,据不完全统计,王光环同志个人退回的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已达5000余元。

 

无私奉献,全心为民,常怀爱民之心

 

无私奉献、全心为民是王光环同志的良知。

他时刻把人民的安危放在心上,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不轻易把一个案件变成一张冷冰冰的法律文书,而是使枯燥的法律折射出人间的真情和温暖,使所办的每一件案件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王光环同志对党的事业无比忠诚、对本职工作一丝不苟、对人民群众满怀赤子情深,他心中时刻都装着人民群众,他的眼里就只有神圣庄严的法律。面对坏人,他疾恶如仇,铁骨铮铮;面对群众,他却满腔深情,柔肠殷殷。2002年春节大年初二,王光环同志在法庭值班,当时天已黑定,外面北风呼啸,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走进了法庭,一见到王光环就跪倒在地泪流满面地说:“小同志,我那个黑心的不孝之子又不养我了,连年也不给我在家过,我从大年初一就讨着饭来找你们法庭,求你给我作个主。”见到此情此景,王光环同志不禁感到一阵辛酸,赶紧把老人扶起来,亲自给他做饭。吃完饭后,为老人安排了住宿,见到老人流鼻涕,又跑到药店去为他买了几颗感冒药,倒了一杯开水,看着老人把药服下去。老人感动得泣不成声。第二天,王光环同志又给了老人五十元钱,并找车把他送回家去,对他说春节收假后就去为他解决赡养问题。

200313,王光环同志与女友到民政部门进行了结婚登记,由于法庭案多人手少,他们决定将原定于51举行的婚礼推迟到国庆节。谁知这么一推,婚礼就再也没能举行。在他牺牲的头一天,也就是2003927,全庭到老厂乡执行案件,到下午三点钟还没有中午吃饭,他们到了一老乡家,煮了一些洋芋吃。临走前,王光环硬塞了20元钱给那位老乡。回来后,其他同志都说,我们出去执行公务,你出了20元钱应给予报销。可他却说,算了,就当是我请客。9·28暴力抗法血案的案发当天,全庭干警从上午8点出发,爬十多公里的山路去办一件离婚案,到达目的地后,被告却找不着。他们帮着原告花了二个多钟头才才找到被告,在村委会开完庭时已傍晚六点多钟。回来的途中,他们顾不上一天的饥渴劳累,又去执行袁桂珍与胡正良赡养纠纷案。经做思想工作,双方同意以240斤稻谷折抵240斤大米,其余标的暂缓执行。王光环同志正在帮着七十多岁的申请执行人装谷子的时候,凶穷极恶的被执行人手持锋利的屠力朝他的右肋处刺了进去。从案发地到医院,开车都要半个钟头的时间,一路都洒下了他的鲜血。当天办案的卷宗在车上,也被鲜血浸透了。

王光环同志用生命的忠诚捍卫了法律的公正,用高尚的情操书写了法治的春秋。他牺牲后的第三天,会泽县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的领导,全县政法干警、行政执法部门和62个单位的500多名干部职工,还有无数自发的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了追悼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曲靖市政法委、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共会泽县委都分别作出了向王光环同志学习的决定,中共会泽县委还追任王光环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他追记个人一等功,并在会泽县召开了隆重的表彰大会。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为革命烈士。光环同志不幸牺牲的消息通过各种媒体传遍了大江南北,雪花般的慰问信和捐款送到了会泽县人民法院,一位在广东打工的女士寄来了200元钱,并附信说:“我们清贫的法官用廉洁的品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我向他致以崇高的敬礼!”光环同志虽然离开我们一年多了,但他的举手投足、音容笑貌依然时时浮现在我们的面前。他的精神将永远鼓舞着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进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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