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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宾川县人民法院 秦洁琼
录入时间: 2008-09-22     作者:

 

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

 

宾川县人民法院 秦洁琼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这是我们认识新事物,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根本思想武器。二十多年来中国改革和发展的历程就是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探索创新,从而不断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历程,如果没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不可能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一系列的新政策,也就不可能有今天这样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好局面,也就不会有法院今天的工作成绩。

  人民法院的工作是法律最后一道屏障,法院在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提高司法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改革等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找准位置,自觉地将法院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履行审判和执行职能作为服务大局的根本途径,更好地促进公正司法。

  一、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人民法院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政治方向。

  1、必须牢记新时期人民法院的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

  要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与时俱进,就必须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战略部署,把法院工作放在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去推进,紧密结合审判职能,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效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为大局提供司法保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级呼应、主动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积级探索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新机制和新举措,在工作思路上主动对接大局,在工作部署中有效落实大局,在工作实践中自觉服务大局,在工作成效中充分体现大局,为发展第一要务提供坚强保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2、必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要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与时俱进,就必须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意识,事事、处处、时时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重,坚决落实维护人民权益的各项要求,时刻把人民群众的需要视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重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视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标准,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民有所求、必有所为,民有所优、必有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从更深层次和更高水平、以更好的作风和更高的效率,认真纠正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行为,下大力气解决少数案件裁判不公、打官司难、执行难和涉诉信访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权利,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使改善民生的要求在司法审判的各个环节更好地得以落实,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使人民法院工作真正符合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3、必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要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与时俱进,就必须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严格实施宪法和法律。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努力培养尊重和信仰法律的思想意识,自觉遵守和服从法律,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当作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努力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全面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认真恪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无论当事人处于什么阶层、财产多少、地位如何,都要依法秉公办案;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地原则,既做到实体公正,又做到程序公正,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牢固树立保障人权的观念,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限意识,既依法惩治犯罪,又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深入查摆和切实解决理想信念、法治意识、群众观念、作风纪律和司法水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推进法院队伍的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和能力建设,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司法形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官队伍的思想教育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官队伍的思想教育,努力使广大法官成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积极倡导者、有力推动者和模范实践者。

  1、加强新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必须教育引导广大法官既要业务素质“过硬”,更要政治“过关”

  在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基本内涵中,公正是灵魂,起着旗帜、方向和统领作用。剖析一些裁判不公的个案,问题往往不是法官业务素质不过关,而是政治素质不过关。法院政治工作要高扬公正主旋律,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当前,要充分利用好这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用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法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使命意识、廉洁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公平正义、司法为民、职业道德三项专题教育,在广大法官中旗帜鲜明地倡导“心中没有老百姓不配当法官,心中没有公平正义不配当法官,心中没有职业道德不配当法官”,着力夯实队伍的思想政治基础。

  2、加强新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必须教育引导广大法官既要追求工作“效率”,又要谋求工作“效益”

  高效,在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基本内涵中居关键位置,它既影响公正,又关乎权威。如果审判时限长、效率低,公正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如果裁判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司法的权威就会受到破坏。因此,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教育广大法官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始终确立“又好又快”的工作标准,既要从审执速度看“效率”,尽最大可能做到快审快执,也要从审执质量看“效益”,尽最大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最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加强新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必须教育引导广大法官既要公正司法树“丰碑”,又要一心为民立“口碑”

  权威,即权力、威望,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所要达到的一种境界。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这一政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对司法权威性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俗话说,丰碑、奖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新的历史时期,衡量司法制度是否具有权威性,广大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和考量权。只有将审判、执行工作舞台当作司法为民的实践平台,把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视为追求目标,切实让人民群众从人民法院承办的每一起案件,接待的每一起申诉,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为民,司法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自觉拥护和遵从,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力才会提升上来。为了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让代表更知情,让人民更满意,让司法更权威,通过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开展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等形式,及时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审判工作在公开下操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是人民法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的迫切需要。我们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紧密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以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肩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与时俱进。

  1、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实现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思想政治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根本,党风廉政建设是队伍建设的关键,也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抓党风廉政教育,才能总揽全局,审时度势,牢牢把握反腐败斗争的正确方向;才能坚定信心,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司法能力,树立司法廉洁形象,提升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保证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狠抓党风廉政教育,扎实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我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转型时期利益格局调整,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关注程度前所未有,审判工作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任务越来越艰巨,人民法院面临严重的考验。面对新的形势,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肩负起履行好人民法院维护和谐稳定崇高的职责,努力实现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的工作目标,让党放心,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2、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为公正司法奠定基础

  反腐倡廉教育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中的总体成效。要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扎扎实实地开展反腐倡廉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对党员干部进行深入的思想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从政道德,自觉地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遏得住私欲,守得住勤俭,坚决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做廉洁自律的模范,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自律,防微杜渐,自觉接受坚督,永远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

  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廉政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如何掌权、如何用权的问题。坚持为民用权、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勤勉用权、谨慎用权、民主用权;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竭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要充分认识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当前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纪条规教育,以及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为公正司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过程中,我们还要坚持教育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司法廉洁观,不断加强审判作风建设。树立司法廉洁观,就是要把司法廉洁作为确保司法公正的生命线工程抓紧抓好;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真正建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修身与立德相统一,不断升华精神境界,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职业操守,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充分体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深化司法人事制度改革

  在民主政治不断发展、法治进程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搞好法院队伍建设,强化司法人事管理,提供组织保证,是关系到能否推动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的重大课题。“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论断的提出,对抓好法院队伍建设这项工作,具有定性、定位和定向的重大意义,对我们进一步更新队伍建设观念,改进队伍管理方法,推进司法人事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牢固树立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意识,努力把法院队伍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新的境界。

  1、牢牢把握维护好人民权益这一基本定性,更新队伍建设观念

  人民性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的本质特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属性。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人民司法的基本定性,就必须与具体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要进一步更新法院队伍建设观念,处理好严格管理与人文关怀的关系,把干警的正当要求与法院工作整体目标统一起来,树立科学管理的观念;处理好干部管理与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关系,把干部人事管理一般制度与司法职业工作特点统一起来,树立依法管理的观念;处理好加强领导与搞好服务的关系,把尊重干警在队伍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与强化党对法院队伍的领导结合起来,树立民主管理的观念。

  2、牢牢把握维护好人民权益这一基本定位,改进队伍管理方法

  作为党的政法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必须牢牢把握维护好人民权益这一基本定位,找准队伍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法院队伍内部人员类型结构复杂,管理难度很大,如何把司法人事管理的现代理念转换为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方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法院队伍管理要注意克服重思想轻机制、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着力在改进队伍管理方法上下功夫,在建立真正适合司法规律和特点的司法人事管理机制上做文章,保证司法队伍始终为维护好人民权益而工作。要建立维护人民权益的激励机制,真心实意关爱干警,激励干警。建立维护人民权益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内部职权配置,完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做到权力边界明析化、权力运行程序化、权力责任一体化。建立维护人民权益的权力监控机制,完善司法档案制度,全面实现裁判文书、年终考核结果和廉政情况进入司法档案,与人事档案合并管理,一并作为评先评优、晋级的依据。建立法官履职信息和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发挥人民群众特别是案件当事人依法监督审判活动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保证司法人员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办案。 

  五、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

  1、对人民法院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期望,要求法院更好地服务大局,承担起维护稳定、推动发展、保障权益、促进和谐的重任。

  2、对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新的期望,要求法院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不断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3、对更好地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提出了新的期望,要求法院进一步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便民为民,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对更好地解决涉诉矛盾纠纷提出了新的期望,要求法院更加关注民生,把更多注意力和着力点放在定纷止争、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上,力争案结事了,实现两个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和谐。

  5、对更好地加强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期望,要求法院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公正廉洁、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人民法院队伍。

针对人民的新要求,人民法院需要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把司法为民切实体现在审判工作的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乃至每一个细节上;要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措施,主动为民着想,为民解难,不仅注重从法律上解决纠纷,而且注意做好司法延伸工作,在办案中进行必要地释明,追求案结事了的效果;要转变审判作风,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损害当事人利益的问题,确保司法公正和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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