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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解放思想中把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与审判工作和队伍管理紧密结合---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 陆忠寿、马达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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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解放思想中把法院纪检监察工作

与审判工作和队伍管理紧密结合

 

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 陆忠寿、马达恋

 

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是引领我们坚持改革开放,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列为广阔发展前景的光辉旗帜。思想解放的程度,直接决定着改革创新的力度,决定着法院建设发展的速度。思想解放是一个伴随着实践发展的动态过程,人类实践无止境,解放思想也无止境。要真正解放思想,就要找到自己工作的灵魂,作为法院,公正就是灵魂,就是生命线;公正是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战斗力的必然要求,是一个国家民主、法治、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法院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公正与效率”是法院的工作主题,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法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要履行好职责,需要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要造就这样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法官队伍,不仅加强法官的教育培训,使法官精通法理,提高驾驭庭审、判断证据、制作裁判文书等司法技能,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要不断加强法官队伍的廉政教育,使法官牢记党的宗旨,经受住各种腐朽思想的诱惑,在工作生活中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只有这样,人民法院才能担当起历史的重任,才能在新形势下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它对做好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和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作用。

一、充分认识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根据《行政监察法》规定,我国监察机关的职责是:检查守法、执法情况,受理控告、检举,调查处理违纪案件,受理申诉以及受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履行好“教育、保护、惩处、监督”四项职能作用。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这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号召全党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希望全党始终把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司法是否公正,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兴衰成败,为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维护法制权威,加强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加强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是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纪律保障                                          

《法官法》明确规定,法官不得有贪污受贿、徇私枉法、刑讯逼供等十三种行为,为杜绝司法腐败,公正司法,进一步规范法官职务行为,严肃审判纪律,最高法院制定了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地方各级法院对严格执行法官法也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措施。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多种经济形式发展并存,一定时期地区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公、差距大,经济收入呈现出多元化。一些人为了达到个人私利的目的,千方百计拉拢、腐蚀法官,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极少数法官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淡薄,经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削弱了法制权威,如果任其发展和蔓延,将危害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影响巩固执政党的地位。因此,反腐倡廉事关重大,意义深远,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新时期审判执行工作的客观需要。

第二、加强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是确保法官队伍廉洁的前提条件

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是在上级纪委、上级法院和本院党组领导下开展的工作,协助党组抓好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抓好法官队伍的思想、纪律、作风教育;监督法官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权和执行权;依法保护法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澄清法官的不白之冤,还法官一个清白;根据党纪、政纪条规公平、公正、公开调查处理法官违纪违法行为。法院是国家依法行使权力的具体体现,是调处社会各种矛盾的焦点,是定纷止争、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公正、讲理、文明和教育公民遵纪守法的场所;法官是法律的化身,必须忠于党、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在审判工作中不得有私心杂念,主观武断;不得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只有公正裁判、秉公执法,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因此,只有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才能保障法官队伍清政廉洁。

第三、加强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是营造司法廉洁的需要

依法公开审判是法律对每个法官在履行职责时的基本要求,只有依法公开审判,才能保证公平、公正。要做好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不仅需要有党的正确领导,而且需要人大的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以及需要社会各界更广泛的舆论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只有把审判执行工作置于监督之下,实行阳光操作,才能提高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增强社会公信力,提升法院形象。在实际工作中外部监督很重要,但内部监督更不可缺少,而外部监督往往是事后和被动监督,内部监督则是主动监督,对及时发现问题和预防、遏制司法腐败起到主要作用。因此,建设“公正、廉洁、高效、权威”的人民法院,既要重视外部监督又要重视内部监督,把外部与内部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监督形成合力。纪检监察部门不仅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纪律、作风和警示教育,而且要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断培养广大法官形成崇尚职业的良好习气,陶冶他们的思想道德情操;树立纪检监察工作是维护法院形象,是爱护法官、支持法官和关心法官健康成长的理念,使广大法官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是支持他们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保障他们依法履行职责,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是法官顺利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坚强后盾而不是“拌脚石”,更不是“拦路虎”。纪检监察部门应努力在外部和内部创造一个团结、宽松、和谐、友爱的工作环境,支持法官依法大胆工作,放手办案,攻克难关,迎难而上;在工作生活上与广大法官多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增进团结友爱,相互促进,共同为法院取得新成就作出新贡献。

二、充分认识法院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严峻与挑战

我国改革开放30年成绩喜人,但面临挑战的也十分突出,正处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交织发展阶段,一些矛盾将会突出,在新形势下法院工作任务更艰巨,面对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盼率更高,因此,“公正与效率”既是法院工作的主题,也是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和愿望。然而,极少数法官作风飘浮,不思进取;大局意识不强,个人利益、部门利益思想严重;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效率不高,办事拖拉,对群众态度冷漠;纪律松散,公众形象差;与律师、案件当事人以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关系密切,给公正造成合理的怀疑;工作缺少热情,冷、硬、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耍特权、抖威风,违法审判,违法执行;甚至有的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贪账枉法等等,严重影响法院形象,损害法制权威。

第一、法官要保持平常心态,塑造和谐心理,抵御不良诱惑

作为一名法官要正确认识自己,正确认识人生,保持平常心态,塑造和谐心理是关键所在。作为一名法官要宁可清贫自在,不求浊富多忧,这既是一种生存智慧,也是一种战胜自我的豁达和大度,是一种拒绝庸俗的超脱和清醒。大量事实证明,一个人一旦失去了平常心态,必然会导致被物欲所困,被名利所累,最终走向腐化堕落的邪路。一些法官腐败堕落,他们有实干能力和本领,并且曾经取得过辉煌的成就,然而正因为他们放松学习,放松世界观的改造,价值观发生扭曲,思想认识模糊,在物质利诱面前失去平常心,在金钱、美色面前经不住诱惑,最终走向堕落。犯罪其结果代价是惨重的,后悔弥补不了损失,例如:深圳市中级法院腐败窝案中,办案人员从曾被誉为全国“明星法官”的原副院长裴洪泉豪宅中搜查出人民币2700万元、美金95万元;经查裴洪泉他与下属5名女法官有暧昧关系,与前妻在捞钱上“比翼双飞”,与女律师叶玲长达6年的风花雪月的故事,演变成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恶斗,最终被女律师设下“玫瑰陷阱”,裴洪泉被送进了大牢。腐败的惨重结果,正如江苏省徐州市建设局原局长靖大荣受贿案,她在监狱服刑中沉痛地总结清算出因腐败自己的人生失去了“七笔账”,她通过对政治前途、经济、名誉、家庭、友情、自由、健康这七个方面的利与弊、得与失的比较,使大家更清醒地看到了贪污腐败所付出的沉痛代价。因此,纪检监察部门要站在更高的角度教育和监督好广大法官,使他们作为执法者首先要模范遵纪守法,守住小节,守住初次关,办事光明磊落,两袖清风;淡泊名利,保持平常心态,在各种利诱面前不动心、不贪心,不贪图享受、不追逐私利、不居功自傲;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脚踏实地不漂浮,埋头苦干不张扬,视党和人民的利益重如山,视个人名利淡如水;以平静之心对己,以平稳之心处事,以平常之心对待名利,耐得住清贫,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经得起考验。所以,预防和遏制司法腐败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政治工作任务。

第二、新时期对法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完善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面临着许多新的课题和巨大的挑战。一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和完善,以民事法律为例,一部民法通则曾独立支撑了10余年,而今天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加之,随着普法宣传的深入,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经历了从“不愿打官司”到“发生纠纷找法院解决”的大转变,在社会各类矛盾、冲突交织的形势下各种纠纷不断上升,法院收案数量逐年增加,同时,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这就要求法官不仅既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而且要有过硬的法律功底。二是审判工作面临着快速发展社会环境以及日益繁杂的法律制度,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发展,特别是加入世界经济贸易组织后,将在更多的经济领域与外国开展合作,进行公平竞争,法官的责任不再是单纯地维护本国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利,还要平等地保护国外投资者的合法权利,维护世界经济秩序。现在世界已经进入信息时代,高新技术的突飞猛进,使社会的各个领域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利用高新技术手段违法犯罪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因此,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审判的公正、公开、高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公正是审判工作的永恒主题和灵魂

通过司法实现社会正义正是法院、法官肩负的神圣而不容有任何沾污的使命,司法不公,将会使法律的价值面临毁灭性的摧残。我国正处在一个由过去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推进的转型时期,司法公正是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和期望,然而,在司法活动中法官常常也是各种腐蚀的攻击目标,在各种利诱面前要经得起考验,自觉抵制各种腐败行为。一个不廉洁的法官是不可能做到秉公执法的,司法公正也无从谈起,作为一名法官应当奉行为广大群众和社会服务的宗旨,无论何时,都不能忘记宗旨问题。法官是一个主持正义、伸张正义、明断是非的群体,其工作是以司法公正为核心。要做到公正,法官必须始终坚持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经得起改革开放和执政的考验,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绝不允许以权谋私、贪账枉法。要做到公正,就要树立以廉保公意识,古训言:“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这句古训告诉我们严与廉、能与公的辩证关系,廉洁是公正的前提,只有廉洁才能公正。为确保司法廉洁,作为一名法官要树立防微杜渐意识,要注意从小抓起,从少抓起,从一抓起,决不可忽视“小”、“少”的危害,它们都将会影响法官的正义感。要时刻牢记法官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要清醒地认识到,权力只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权力越大责任也就大,决不能把权力当作捞起钱财、中饱私囊的工具。所以,审判公正是社会主义审判的基本要求,是审判实现的根本目的。

三、找准纪检检察工作与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结合点

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要贯彻落实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把功夫下在抓好预防司法腐败工作上,把反腐倡廉融入审判工作、队伍建设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审判工作、队伍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以达到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和队伍廉洁的目的。

第一、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服务于审判工作与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工作要善于抓实事、办实事,不能空喊口号,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职,要抓具体,具体抓。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要清醒,立场要坚定,纪律要严明;不能当老好人,要不怕得罪人,敢于碰硬,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讲党性、讲原则、讲大局,公道正派,办事公开、公正、公平;对事业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生活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工作要认真细致,严谨求实,积极主动。经常深入群众,下到庭室,善于与广大法官交心谈心,多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多关心他们的生活,多支持他们的工作,多帮助和解决他们的困难,多提醒他们在工作生活中应注意的薄弱环节。缩短和拉近纪检监察干部与广大法官之间的距离,有利于消除一些同志认为纪检监察干部是专门“惩治”人的错误认识,有利于法官碰到困难、遇着问题将会主动与纪检监察干部沟通,有利于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动性,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这样纪检监察工作就得到广大法官的支持和理解,监督工作就变被动为主动,掌握了工作主动权,就能提高预防能力,监督力度就大,监督效果就更好。

     第二、创造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为做好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在新的历史时期,科技信息发展突飞猛进,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和完善,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因此,为适应新形势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身学习,不仅熟练掌握党纪政纪条规,熟悉本职业务知识,而且要掌握法律法规和现代科技知识,这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要有创新的工作思维、创新的工作方式,决不能用老办法、老眼光、老经验看待新情况、处理新问题。要善于总结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经常出现的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加强预警分析,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预防司法腐败和监督力度。要在创新上下功夫,例如:开展廉政演讲比赛,讲述法官自己的心得感悟,既提高自己,又教育别人;把廉政格言警句编为短信,节假日发给法官,使广大法官经常得到警醒、告诫;组织法官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使他们亲眼看到贪腐者失去人生“七笔账”的可耻下场;把自己的廉政承诺精制象台历似的置放在自己的办公桌,随时警醒自己;组织参观人才市场、劳务市场,让他们体验到就业难、求职难、找一份理想的工作更难,让他们清醒地知道自己一旦失去现有的工作,将能选择什么样的职业来维持生存;召开家属助廉座谈会,发挥家属助廉作用等等。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不断总结新经验,只要对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其他工作有利的方法和措施,要积极地、大胆地尝试,此外,还要善于学习和借鉴外地、外单位和外部门监督管理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形成自己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办法,为实现司法公正,确保队伍廉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

第三、发挥纪检监察工作优势,全力推进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正在日趋完善,社会各种矛盾交织将会不断出现,违纪违法事件将会更复杂、更隐蔽,纪检监察面临的工作更艰巨、任务更繁重、问题更复杂。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工作不是一帆风顺,在实际工作中将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因此,要树立信心,坚定理想信念,在困难面前要看到纪检监察工作的优势,这就是有党的正确领导,有广大人民群众作坚强后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崇高职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奋斗目标,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要求。为此,要以饱满的精神,崭新的姿态,理直气壮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加大对违法审判、违法执行的监督和查处力度,严格依照党纪政纪严惩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坚决铲除容易滋生司法腐败的温床,严格依纪依法办事,扎扎实实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维护司法公正、纯洁法官队伍作出新贡献。当前,要把对违法审判、违法执行的监督和查处工作与以下几方面工作有机地紧密结合起来,即:与开展解放思想学习大讨论紧密结合起来;与行政问责制紧密结合起来;与治理慢作为紧密结合起来;与全州法院系统开展的“六比六看”和“七比七争创” 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有效预防和遏制司法腐败,使法官队伍形成一个风清气正,富有公平正义感,团结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要高举解放思想大旗,以思想观念的解放推动反腐倡廉,在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必须围绕法院审判中心工作和队伍建设,找准纪检监察工作与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切合点,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本领,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提升思想境界,务实进取,扎实工作,为做好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作者:陆忠寿,纪检组组长,大学本科

作者:马达恋,政治处副主任,大学本科。

作者单位: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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