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提高司法保障能力---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区鸿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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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区鸿雁 近年来,曲靖中院党组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目标,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线,廉政建设为中心,制度建设为保证,法院文化建设为载体,狠抓队伍建设,取得明显的成效。中院连续五年实现均衡结案,无“两超”案件、无错案、无干警违法违纪;2006年法院文化建设、少年审判、调研、司法统计、教育培训、司法技术辅助和老干部工作受到全国性表彰;2007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我们在队伍建设中采取如下措施: 建好班子是带好队伍的基础,中院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着力打造团结进取、敬业奉献、昂扬向上的领导班子,营造和谐、风正、气顺的工作氛围。 ——抓学习,班子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曲靖中院党组克服较为突出的工学矛盾,拓展学习领域,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注重提高领导水平和领导能力,做遵章守纪、勤奋工作、顾全大局的楷模,带头贯彻执行制度和纪律,实实在在落实“一岗双责”。通过多年的积极探索、总结完善,形成了高标准要求、高起点定位的“11142”工作思路,提炼出了“公正、勤奋、廉洁、高效、团结、守纪、务实、活跃”十六字院风,全面推进法院工作。 ——抓干警成长平台构建,营造“想干事有机会,能干事有舞台,干成事有地位”的环境。针对中院长期以来领导干部行政职级不明等问题,院党组以推行机构改革为契机,理顺并明确办公室等18个机构为副处级机构,中院正处级职数7个,副处级职数28个;基层法院副院长、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执行局局长为正科级岗位,办公室等内设机构为副科级机构或配备副科级干部,中心法庭为正科级机构。继续加大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考察和协管力度。配合市委政法委和组织部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进行考察评定,加强充实领导班子力量。2006年对4个基层法院的院长进行交流、调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选用干部,于2002年和2005年两次组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公开选任了40多名中层领导干部,其中9名来自基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基层法院干部直接竞争中院中层干部。一批年青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成为全面开展审判事业的中坚力量。队伍结构“两降三升”,即中层部门正职的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5.7岁下降为41.7岁,中层副职平均年龄由40岁下降为38岁;中层正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由竞争上岗前的50%,上升为77.8%;中层副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由竞争前的76%,上升为80%;担任部门正职的妇女干部由竞争上岗前的11.1%,上升为25.9%。采取上挂、下派、互相交流、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大了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公开选拔培养副县处级后备干部7人。通过建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打造干警成长平台,把各级领导干部和干警的心思凝聚到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在抓落实上,把本领用在人民司法工作上。 ——抓机制完善,强化科学管理。近五年来,曲靖中院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机制、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审判质量管理机制等六个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和发展队伍建设管理模式、质效管理模式和物质保障管理模式,保证了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相协调,互相监督,从而实现全市法院工作在创新中持续发展。一是建立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行政事务管理办法》等40多个规章制度,涵盖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并将规章制度汇编成书,干警人手一本,认真学习执行,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管理中的效能作用。在坚持制度方面,院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执行制度人人平等,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敢于坚持原则,不讲情面,形成了以制度管人,规章理事的管理体系;二是加强人性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分类管理,互相尊重,平等对待,做到以诚待人、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从而达到增添工作动力,激发队伍活力,增强集体凝聚力,提高领导班子向心力的目的;三是加强综合管理,把党组的宏观管理与内设机构的微观管理结合起来,把党务管理、政务管理与审务管理结合起来,把领导表率与群众自律结合起来,把纪律约束与事业激励结合起来,把管理人与用人结合起来,运用制度推动队伍管理工作,形成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提高了队伍规范化、正规化管理水平 ——抓办公、办案条件改善。市中级法院克服困难,积极争取,于2004年建成审判法庭,办公、办案环境得到根本改观。法院办公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增强了广大干警的自豪感和主人翁意识。在从严治警的同时,从优待警,实施温暖贴心工程,想干警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尽心竭力为干警办实事办好事,帮助其排忧解难。针对大多数干警无住房或住在危房的现状,院党组想方设法从云电阳光集团调剂出12亩土地,并争取到市委、政府作为特殊情况批准,按房改政策全额集资建房104套,解除了干警的后顾之忧,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抓法官职业化建设,夯实基础。随着曲靖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培养法官的基准性思维,坚持党的领导和用法律思维办案成为党组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中院围绕法官职业化建设,下功夫抓好教育培训,干警的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为争创一流法院奠定了良好的人本基础。一是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的审判工作量、辖区面积和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各种因素,在现有编制内合理确定两级法院法官员额。二是推行了审判长、独任审判员选任工作,中院经公平竞争产生了21名审判长和13名具有审判长资格的法官; 2004年在全省率先试行了法官遴选制度。三是完善法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十五”期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5期,培训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2630人次;2000年以来选送后备干部、审判业务骨干到国家法官学院等有关院校培训76人,送省高院培训262人,送最高法院跟班学习1人;鼓励干警多渠道参加学历教育,提升学历层次。目前,全市两级法院有硕士研究生15人,本科学历617人,占68.3%,专科学历192人,占21.3%。高学历法官已成为法官队伍的主体。四是加强对人民陪审员教育培训,发挥其作用。沾益县人民陪审员房湘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是全省法院系统获此殊荣的两人之一。 二、抓住思想政治工作这个根本不动摇,坚持把政治建警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 一是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种专项教育活动,把思想政治要求的统一性和教育实践的多样性结合起来。近年来,先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不断增强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使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效率意识。中院先进性教育活动受市委表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被确定为全省法院示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得到省、市政法委督导组的高度肯定。 二是坚持教育、预防、监督、惩处并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经常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干警算好“政治帐”、“法纪帐”、“经济帐”和“人生帐”。开展了“遵纪守法自查自纠”活动,规范与律师和当事人的关系,确保公正执法,廉洁办案。在今年进行的作风建设教育中,中院还专门制定了“六条禁令”及处理规定。通过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中院干警连续几年未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谋划,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强化领导职责,用好的班子带一流过硬的队伍。去年,中院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家与基层法院签定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明确了思想政治工作的考核内容和办法。 四是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思路,增强凝聚力。中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若干规定》,建立了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制度:1、建立“四必谈”、“四必访”制,即干部调动、立功授奖、提拔任用、受到处分和遇到困难时必谈,在干部思想困惑或遭到重大挫折、生病住院、家庭遭遇丧事挫折、遭遇自然灾害时必访。2、建立党组成员联系基层法院负责制及党员联系群众制。院长、副院长、党组成员分别联系基层人民法院,每年至少帮助研究或调研思想政治工作一至二次。一名党员负责联系一名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一对一”联系制度,使思想工作深入人心。3、建立党支部重点帮教制,党支部要对本支部范围内有思想问题的干警进行重点帮教,对犯有错误的干警实行定人、定时、定目标的“三定”帮教制度。4、建立部门领导思想工作责任制。部门领导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对本部门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负直接责任。并针对干警的思想反映,定期或不定期的与干警交心谈心,找准干警思想上存在问题的原因和症结,对症下药。5、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疑难问题报告制。思想政治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遇到疑难和重大思想反映,党员和干部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作,仍不能解决的,应逐级上报,争取领导帮助及早解决。凡是拖延不报、瞒报造成后果的逐级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6、建立健全队伍建设状况定期分析制。各部门、各支部定期分析队伍建设情况。并于每个季度末(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将干警的思想反映、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分别报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和机关党委。7、建立健全勤政廉政表彰制。对思想政治工作做得比较好,政绩比较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大力表彰和推荐到上级表彰。8、建立重温入党誓词制度。每年七月一日,采取开座谈会、报告会、宣讲会等多种形式重温入党誓词,进行党史、党风、党纪和忆苦思甜教育,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9、建立干警生日慰问制。为保障以上制度的有效实施,中院又相继出台《“四必谈”、“四必访”实施细则》、《部门领导思想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生病探望和慰问制度实施细则》等具体规定,使制度的落实有了更为明确的依据。这些制度由政治部、机关党委等部门牵头具体操作。制度实施几年来,政治部已建立起干警个人基本情况和思想情况的档案资料,收集了大量部门思想政治情况汇报材料,针对干警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干警们也普遍反映切实体会到组织的关怀。有效的制度保障辅以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了曲靖中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使思想政治工作摆脱了空泛、抽象、缺乏具体措施、工作难以开展的局面。 五是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宋鱼水“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和金桂兰“扎根基层,心系百姓”等先进事迹,注重挖掘身边的闪光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抓住法院文化建设这个载体不动摇,培育法院精神,营造良好氛围。 中院党组认识到,文化建设活动的参与者广泛,最能激发每个人的内在活力,最能在潜移默化中塑造法官的灵魂和品格,激发工作热情,增强队伍凝聚力。因此,十分注重以文化建设为载体提升队伍素质,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学习型法官,打造具有曲靖法院特色的法院文化和法院品牌。一是抓理论研讨。2004年创办院刊《滇东法苑》以来,每年举办一次主题鲜明的法学论文研讨会,为法官提供广泛的学术交流园地。法院领导带头调研,院领导撰写的多篇调研论文获奖并被中央、省、市媒体采用,杨照民院长法学专著《法律殿堂里的实践与探索》出版发行。通过开展理论研讨活动,营造出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严谨治学的学术氛围,提高了法官的理论水平。在最高法院2007年10大重点调研课题争标活动中,曲靖中院成功申报并获得了《关于毒品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调研课题,这是西部法院首次申请到的最高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二是抓宣传,塑造曲靖法院形象。三年来共发表法制宣传稿2000余篇(条),与电视台、报刊制作专题法治宣传栏20余次,今年上半年中院已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300余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法治节目1期,云南电视台播出2期,曲靖电视台播出4期,两篇新闻作品分别被全国人大和国家综治委评为好新闻;2006年创办了宣传刊物《法院宣传集锦》, 出版了宣传作品汇编《天平在珠江源头增辉》。同年开通曲靖法院网,搭建了法院信息、宣传、交流和沟通的平台。三是抓活动。经常性地组织开展体育比赛、歌咏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主题教育活动,寓教于乐,占领思想文化阵地,丰富法官业外生活,激活干警的内在活力。继获得“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表彰后,再接再厉,把2007年确定为曲靖法院文化建设年,组织文艺汇演、论文研讨、书画摄影展、升旗仪式、棋牌大赛等系列活动,提升文化建设的品位,增进干警间的交流理解,展现曲靖法院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四是抓硬件,重视休闲文化场馆的建设。通过在院内设立图书资料室、电子阅览室、健身场馆、荣誉室、集体学习会议室等文化场所,为干警学习和开展文化活动创造了条件。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实现了文化建设与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