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作三为”推动官渡法院新发展--- 官渡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杨斌 |
| 录入时间: 2008-08-08 作者: |
“一作三为”推动官渡法院新发展 官渡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杨斌 稳定是发展的基础,和谐是发展的前提。周永康同志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列为政法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王胜俊院长则把是否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评判和检验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重要标准。这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任务更为具体、明确,目标更为清晰,标准更为严格,任务也更加艰巨。结合官渡法院实际,我谈谈今后官渡法院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审判执行要紧紧围绕着稳定和谐作文章 基层法院与当事人打交道最广泛,涉及到群众利益面也最广,大量的刑、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都在基层法院受理和执行,民生必然涉及社稷,因此,人民法院工作要讲大局,要保稳定,要促和谐,基层法院就如同金字塔的底部,是根基也是要害。 在刑事审判工作上,要在坚持刑事司法原则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发展,既要保持优良传统、优秀审判经验,又要大兴调研之风,总结审判经验,像官渡法院最初制订的刑事审判简便审制度就是非常成功的例子,在节约司法成本的同时加快审判流程,提高了审判效率。因此,在开展刑事审判中如何有效惩防并举、减少对立、化解“仇恨”、保稳定促和谐值得我们不断探讨和实践、归纳、总结。今后,我想要重点探索这样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刑事审判庭推行“法官助理”制度,有效整合审判资源,形成“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三位一体的审判组织。二是强化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民事赔偿部份的调解,做到既充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平抚受害人及其亲属的情绪,又通过调解感化教育被告人。三是对涉及社会稳定的、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案件不仅要组织精兵强将审理,还要借此做好法治宣传,既保证案件透明公开公正的审理,又体现出审判工作“以案释法”、震慑犯罪的特征。四是坚持好刑事案件简便审制度,审出效率,审出公正。 民商事审判上,要更加注重发挥调解功能,通过调解化解矛盾,消弭纷争,要正确把握和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尺度和原则,要在这一原则的基础上做到“当调速调、调处适当”,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努力提高案件调撤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行政审判依法探索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的新思路,促进公民权利和公共权力的和谐互动。执行工作上要拓宽思路,要做到执行常态化、多样化、精细化、人性化。同时,要进一步优化执行方式、简化执行程序;在执行作风要强调贴近民生、畅通民意,注重细节,优化服务。 二、司法为民要以保障民生为主题 审判工作也是服务,服务社会发展的大局,服务人民群众,这就是司法为民。这项工作做的好了,才能实现王胜俊院长所要求的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和谐、执法形式与执法效果的统一。为此,我们坚持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项工作多从当事人的角度着想,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树立亲民形象,努力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以优质的服务消除民怨,以人性化的关怀赢得民心。 要继续强化立案“文明窗口”建设。一是要实行公开式立案、一站式服务,用最简洁的形式、最实在的语言,为当事人进行诉讼引导、举证指导和风险告知,帮助其正确诉讼。二是要尝试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以及小额债务接受口头起诉,切实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三是要改造立案大厅,为群众创造更为舒适、便捷的诉讼环境,初步着手在大厅显著位置设立大型电子显示屏,连续滚动播出排庭通知、法院公告;并在立案区域专门为来访群众和当事人设置休息室,配置休息桌椅,免费提供书写用具、饮水器具。 要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工作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做到有诉必理、有访必接;深入开展“开门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等活动,今后要专门设立针对人民群众的接待室,由院长、副院长和院中层干部定期接访,重点解决重复访、集体访等难点问题;同时要做好初信初访工作,落实首问负责、限期回复以及信访信息录入与分析制度,充分发挥出信访的判后服务平台作用。 要深入落实司法救助制度。要进一步关注困难群体的诉讼需求,落实对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制度。统筹兼顾,在重视刑事被告人人权保障的同时,高度关注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依法落实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权利,加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的执行,通过申请与自筹资金,建立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切实体现司法公正。 三、审判工作发展要以创新为先导 要积极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通过优化审判委员会工作方式和优化人员结构,突出审判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功能,由会议制向审理制过渡,实行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或者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案件。 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今年我院在全市法院首家推行“人民调解进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室”,至今人民调解室共调解案件52件,其中调解成功43件,调结率为82.7%。这一模式的成功运行,一定程度上缓解审判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在为群众化解纷争上开拓出一条新的途径。今后,我们将在此基础上争取创造出“官渡经验”、“官渡模式”,最大限度地保障民生,服务群众。 四、队伍建设要以法院文化为底蕴 在抓队伍上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近年来,官渡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一直比较突出,平均每人每年办案110余件,居于全省基层法院前列。因此要求我们要从内部狠挖潜力,要抓住队伍建设这一根本,以培养高素质法官队伍为目标,结合基层法院的实际走“务实与创新相结合”的人才道路。在治院上要做到“宽严结合”,既要让干警通过领导干部的表率和关心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能够自觉地“以院为家,以院为荣”,又要善于引导,在干警思想道德方面要强调“上善若水”的品质,善于用优秀的人和事感召和同化,并将此形成一种文化,促使干警从善如流,保持善良本分,善心做善事,做好事,保证在严格执行制度的前提下,拥有一支清廉如水、正气浩然的队伍。 此外,要以塑造干警综合素质、展示法院公正司法形象为出发点,在现有基础上,改造、充实法院图书室,开辟电子阅览室,建设法院网站,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提升法院文化品位。同时以荣誉室、资料室、文化墙、文体活动室等为阵地,通过开办文化讲座、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寓教于乐集体活动等形式,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进取的法院文化氛围,激发干警爱岗敬业、学习钻研、热爱生活的激情。 法院工作千头万绪,每一处细节都关乎和谐稳定的大局,关乎人民法院公平正义的形象,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做到“六个始终坚持”、“六个确保”,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迎难而上,求真务实,奋发进取,为建设新昆明做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