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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至上”,推进藏区一流法院建设---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鲍顺明
录入时间: 2008-07-17     作者:

 

坚持“三个至上”,推进藏区一流法院建设

 

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鲍顺明

 

近日,我院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精神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贯彻,通过研读学习,使得全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掌握了最新的理论知识,用这些新理论知识来武装头脑,指导和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通过对周永康同志在专题研讨班上题为《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孟建柱同志在专题研讨班结束时的重要讲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同志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题为《高举旗帜,与时俱进,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等三份重要文件的认真研读,使我们对专题研讨班精神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的领会更加细腻、深透和全面,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进一步增强了开创迪庆藏区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的责任心和自豪感。三位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内容精辟,思想深刻,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特别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认为要学习贯彻好上述两个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好三位领导的重要讲话,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就是要对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正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正确分析当前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的政治方向、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的主要任务有清楚的认识,清醒的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既要充分领会文件精神,对大环境下的机遇与挑战有清醒的认识,又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自己法院所处的环境有一个更加全面和清醒的认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按照新时期“三个至上”的科学总结和新要求,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主要任务,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基层建设为基础,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最大程度地保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六个始终坚持”、“六个确保”。一是始终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保人民法院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三是始终坚持抓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确保队伍总体素质不断提高;四是始终坚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五是始终坚持抓好基层基础建设,确保基层单位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六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人民法院事业健康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落实“四个更加注重”、“五个统筹兼顾”,贯彻和谐审判理念,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以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基层建设为基础,深化司法改革,着重抓好“四项制度”建设,自觉将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坚定不移的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结合迪庆法院工作实际,具体而言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深入推进思想大解放,以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审判工作,深入推进法院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打牢基层基础,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藏区法院,为推进迪庆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迪庆是云南唯一的藏族自治州,集边疆、民族、宗教、贫困为一体,州属三县均为国家扶持的贫困县,自然生存条件恶劣。迪庆全州两级法院起点低、底子薄,与省内先进州市法院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要推动和促进迪庆两级法院的发展和进步,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专题研讨班精神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要求,动员全院干警,按照实事求是的观点对迪庆法院的实际有清醒的认识,要面对和尊重迪庆法院系统所面对的客观实际情况,调动和发挥一切积极因素,按照“11126”的工作思路,脚踏实地,狠抓落实,用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推动和促进全州两级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用3-4年的不懈努力和艰苦奋斗,使迪庆法院跻身全省先进法院之列。

一是必须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三个至上”是胡锦涛总书记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和发展。“三个至上”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人民利益是党的事业的根本,宪法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可动摇的重大政治原则。必须在“三个至上”的指导下,努力开创藏区法院工作新局面,推进藏区一流法院建设。

二要紧扣迪庆藏区维稳工作大局谋划好法院各项工作。迪庆州扼滇、川、藏要冲,处在我国反分裂、反渗透的最前沿。长期以来,达赖集团和境外分裂分子始终把迪庆作为对藏区进行渗透、颠覆和破坏的“桥头堡”。据证实,在达赖分裂集团中,有20余名骨干分子是迪庆人,其首席行政长官就是迪庆人,他们在信教群众中有一定影响,这就为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分裂、渗透活动提供了客观条件和可乘之机。西藏拉萨发生“3.14”严重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以来,对全国藏区的影响和波动极大,迪庆作为全国十个藏区之一,“3.14”事件以后,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没有发生波动,并且确保了奥运火炬在香格里拉的成功传递。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法院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紧扣中心工作,立足审判实际,切实找准保障迪庆藏区长治久安和跨越发展的结合点和落脚点。

三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迪庆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注重落实“四个更加注重”、“五个统筹兼顾”,切实提高服务迪庆经济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调节、保护、规范、服务的审判职能作用,充分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妥善审理和调处各种纷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司法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法官助理试点制度为载体,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法院系统司法考试过关率,切实解决好法官断层问题,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子,依法扩大人民群众司法知情权,不断完善便民诉讼新举措。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正确对待舆论监督。

五是要以队伍建设为重点,认真抓好法官队伍的能力建设。要建设藏区一流法院,必须抓好队伍建设。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职业法官和司法干警队伍。二要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三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法官把握大局的能力、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四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广大法官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树立公正高效的职业形象。要着重抓好“四项制度”建设,加强对法官、干警的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和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充分盘活法院活力和调动法官、干警的工作热情、创业激情。

六是要以迪庆中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建设为重点,坚持抓好基层基础建设,人员、经费要向基层一线倾斜,把基层单位真正建成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切实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存在的基层法院队伍人员短缺、基层法院经费保障、基层法官队伍稳定等突出问题,结合迪庆法院实际,就是要认真落实好县级法院经费保障机制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司法考试过关率,解决好法官断层问题。

作为迪庆法院的第一责任人,工作中一是要求真,要清醒的面对迪庆两级法院起点低、底子薄的实情,实现迪庆法院的物质基础建设和人才软环境建设的长足发展进步。要按照省高院许前飞院长视察迪庆法院工作时提出的指导意见,积极争取州县党委、政府的支持,以中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建设为契机,推动和促进全州司法物质保障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努力缩小与省内其它州市法院在司法硬件装备方面的差距,为法官和司法政务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以解决法官断层和提高人员素质为目标,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努力提升法官业务素质,出台多项举措,鼓励法官多办精品案件,要按照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的原则,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风清气正,凝聚人心,团结协作,鼓舞士气,要营造会干事的人有岗位,能干事的人在法院有地位的良好人才成长环境,推进人才兴院战略,为实现“11126”工作思路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是要务实,要静下心来想大事、办大事,在事关法院全局的重大问题上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制定方案,切实为中院这艘航船把好航向,确保司法政务的高效运转,切实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搞好服务。要着重抓好督促、落实环节,使得各项工作有始有终,重在落实,要从全院工作的大局出发,搞好协调配合工作,要舍身做好法院事务工作的催化剂和润滑剂,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三是要开拓,要在实事求是的思想上,搞好思想解放工作,既要清醒面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又不能固步自封、自缚手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认清形势的基础上,锐意进取,解放思想的力度要加大,前进的步阀要加快,要敢想敢干,既要勇于抓住法院发展的契机,更要敢于创造法院发展的机会,要从思想认识上进一步肃清阻碍发展的思维,要在勤学致用上下功夫。

四是要进取,一切工作都要以是否推动法院工作发展,是否推动司法和谐,是否提高人民满意度为衡量尺度和检验标准,有利于法院发展进步,有利于促进司法和谐,有利于提高人民对司法工作满意度的事情,我们就要大力提倡和推广,反之,就要坚决制止。要按照推动法院工作的要求,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按照“人才兴院”的战略,提高各个部门的工作实效,以小促大,从细节入手,从态度抓起,努力推动全州两级法院的长足发展。

五是要奉献。要努力营造高原法官缺氧不缺精神的良好精神风貌。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和强化组织纪律,从另一个角度比精神、比风貌、比奉献,努力提升全州两级法院整体形象,树立新风貌,培养新精神,营造新风尚。

六是要当好先锋,做好表率。在人性化的前提下,想法官之所想,急干警之所急,一切从法院工作实际出发,充分盘活现有资源,事事争做一流,样样当好表率,抓大放小,令行禁止,言必行,行必果,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仅当好理论上的一把手,更要切实做好现实中的一把手。带领全院一班子人,努力推进藏区一流法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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