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迪庆中院纪检工作综述---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家正 |
| 录入时间: 2008-07-07 作者: |
迪庆中院纪检工作综述 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家正 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工作,在州纪委的指导下,在省高院纪检组和中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按照省纪检组和州纪委的安排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在工作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执行和监督指导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在法院工作中,确保了班子没有出问题,队伍没有出问题,“一把手”没有出问题,在法院干部队伍建设、法官廉政建设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积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在纪检组的倡导下,迪庆中院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责任制落实的三个环节,一是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二是抓好责任考核,做到功过分明;三是抓好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院党组班子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研究,列入中院、三县法院及庭室的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本届新的领导上任后,更是作出表率,要求班子成员堂堂正正做事,清清白白为官,同时带动和领导好全州两级法院及各庭室成员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进一步调整充实院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 在工作中,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持久性和重要性,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来执行,与院里的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在年初召开的三县院长会议上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作了具体安排部署。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等不正之风的工作,既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要着力治本,预防腐败;既要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又要认真纠正法院法官的职业道德,继续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良好发展势头。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管理、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宣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纲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内自身监督,充分发扬民主,有效扩大监督范围,积极发挥群众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提供重要保证。继续开展好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全院干警思想道德防线。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同时,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省纪委六届三次会议和州纪委六届四次会议精神、省高院院长会议精神,全州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向郑培民、任长霞、牛玉儒、汪洋湖等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学习活动及王怀忠、李友灿案例警示教育。 认真落实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追究制。不断总结经验,对禁止“六类”客事、禁止领导干部驾公车、司法不公等群众意见大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完善约束机制。坚持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成果取信于民。 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层层签订《责任书》。经连续多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顺利实施,全州两级法院及各庭室对责任制 落实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良好格局进一步巩 固,有力推动了全州两级法院及庭室的各项工作。三县院长会议上、 州法院、分别向全州三县法院及州院各庭室签订《责任书》共12 份。年底,由院领导抽调人员进行认真的检查考核,验收评比和表彰。 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注重工作实效 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班子的廉政建设、党纪党风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落实,都离不开完善的工作制度,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而且努力落实在制度建设、落实在行动上。 院领导班子建立了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建立集体领导议事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廉政制度,不断更新观念、调整思路、大胆探索,使反腐倡廉体现时代性,在工作中把握规律性,并富有创造性,努力使反腐倡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落到实处,制定并下发了迪法发[2006]13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下发了迪法发[2007]18号《中共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纪检监察工作前移、关口前移,进行事前教育,事前防范,实行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08年度制定和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院长办公会议制度》、《院务会议制度》、《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的有关规定》、《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学习制度》、《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制度》、《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规定》、《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十二项规章制度。2007年——08年,共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7人,院长与干警谈话达20余次。 院党组始终坚持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和《江泽民文选》。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08年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决供水、供电、修路等共投入资金8万多元,广大干警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 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宣传活动及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活动,广大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进步。通过对党报党刊加强宣传,2006年在《迪庆报》上分别登载了标题为《制定法官六不准》、《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坚持“四个坚定不移”推进藏区一流法院建设》等文章,全年共有13个单位征订了纪检刊物,征订率达100%。截止5月止,全州两级法院共在各类媒体刊登法院新闻宣传稿件112篇,其中,国家级媒体2篇,省级媒体54篇,其它媒体56篇。 坚持和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全面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院党组班子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民主科学决策与执行州委规定的关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法院工作准则》等制度,形成院长负总责,各成员分工明确,认真履行职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良好局面。院党组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发扬讲党性、不讲私情的优良传统,大家都能把话讲在当面,把问题摆在桌面上,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牛活会的质量。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勤政廉政意识和“执法为民”的自觉性不断增强,进而带动县级法院及庭室形成生动活泼。团结协作的政治局面,促进全州两级法院审判工作开展。 三、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全院各庭室认真抓好落实。 迪庆中院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创新机制开展,根据上级规定,立足我院实际,针对一些倾向性突出的问题,常抓不懈,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是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选拔、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监督机制,坚持以正面教育,预防和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的各个环节,注重在改革和建设实践中考察,识别和培养干部。 二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良好成果:近几年来,全院领导干部及广大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及中院党组出台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和严格执行中纪委提出的“四项纪律,八项要求”,执行中纪委规定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十一不准》、《廉政准则》、《人民法院廉政手册》、省委“五不准”、《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州委、州政府《关于禁止操办乔迁新居等客事的规定》和州政府《关于加强政风建设,强化公务员队伍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州纪委、州监察局《迪庆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严格执行处级干部执行个人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礼金登记交公制度并执行零报告制。处以上干部及庭室领导认真履职,对主管的庭室和工作人员及亲属、子女做到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院党组非常重视和支持纪检工作,对重大案件依法加强审判,加强保密,年内没有发生泄密现象。几年来全州两级法院及干警严格执行严禁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规定,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全州法院系统没有出现违纪违法的行为。2007年在州庆50周年大会上被中共迪庆州委、州政府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2008年被省高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一等奖”。 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全州法院一年多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7件,审判工作成效明显,全年共受理诉讼、执行及减刑、假释案件773件,审(执)结688件,结案率89%。其中,州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3件,审(执)结61件。 四、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州委对法院纪检工作非常重视,下派了专职纪检组长,具体负责法院纪检工作,负责对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纪检组成立后,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中院纪检组认真总结分析了执行责任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层层分解任务,细化责任,修改完善内容。并实行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对全州三县法院及各庭室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深入三县法院指导工作,确保了全州两级法院纪检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多年来,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院领导、院党组的决心是坚定的,采取的措施是有力的,在省高院党组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州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廉洁”的要求,我院坚持把反腐败三项任务和教育,监督、法制、改革紧紧结合起来,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全院干警不断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我院领导和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领导,纪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庭室认真负责,具体落实,使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具体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局面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轨道,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阶段性的成效,为我州的改革开放,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有序,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