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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在于无声处——个旧法院妥善审结2起涉及艾滋病感染者案件
录入时间: 2008-11-14     作者:个旧法院民一庭 段文

关爱在于无声处

——个旧法院妥善审结2起涉及艾滋病感染者案件

个旧法院民一庭  段文

 

提起艾滋病,人们深恶痛绝,它既是生理疾病,又是社会事件,引发的连锁反应非常严重。当我们把目光投射到这个事件中的孩子身上,就能发现,生活在有艾滋病患者的家庭中,孩子是非常无辜的,如果家人得了艾滋病,面对的会是歧视、失学、生活失去保障,精神和心理健康也受到极大影响。艾滋病感染者隐私权、子女教育权随时都要接受社会良知的拷问。

3岁女孩因父母感染艾滋病被幼儿园拒之门外,被媒体炒作得沸沸扬扬,艾滋病感染者的隐私权受到侵害,两原告向我院提起诉讼,分别状告相关社区居委会和幼儿园,要求法院保护其隐私权及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原告夫妻2人曾因吸毒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今年5月女儿上幼儿园伊始,就不断有家长向幼儿园反映他们2人是艾滋病感染者的情况,幼儿园迫于压力要求原告检查。二原告才得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的事已经被社区很多人知晓。之后,二原告通过与幼儿园的交涉认定自己的艾滋病感染情况是所在小区居委会泄露的。

庭审中,双方针对二原告的艾滋病感染情况是否为被告社区居委会所泄露及幼儿园拒收原告之女的理由进行了举证和质证。之后,为了不再影响原告女儿正常入学接受教育,保护原告一家能够继续正常生活,法庭在调查了解并经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在隐私权案件审理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向原告道歉并赔付精神抚慰金1000元。子女教育权一案已由被告作出妥善处理,双方和解,原告撤回起诉。

《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除法律明确规定,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感染者包括病人及家属的同意,不得将被感染者的信息向第三方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原告吸毒感染艾滋病是咎由自取,可恨可悲,但其女实属无辜,小小年纪就要遭受冷遇,在幼小的心灵上就要蒙上阴影,可怜可悯。现实生活中,艾滋病病人比其他病人更加期望得到社会的理解和尊重,需要的是关心、帮助和宽容,《艾滋病防治条例》已经作出规定,于法于情,对艾滋病感染者这一特殊群体的关爱就成为了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院法官用实际行动关爱艾滋病感染者及其子女,通过案件审理,于无声处将保护其合法权益落在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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