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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到盘龙区人民法院调研未成年人审判工作
录入时间: 2008-08-26     作者:

 

 

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到盘龙区人民法院调研未成年人审判工作

 

811,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一行四人到盘龙区人民法院就未成年人司法分流和非监禁刑案件中存在的困难、今后法律上亟待解决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参与区未成年人司法试点项目的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教育局和团区委的相关领导应邀参加了调研。副院长方忠良主持调研会。

此次调研主要围绕如何实现司法分流的制度化与规范化,以及如何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早期预防和儿童综合保护工作展开。会议认为,在未成年人司法试点项目中,相关单位应各司其职,发挥作用,尽可能避免未成年人交叉感染。例如,共青团通过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活动,由大学生志愿者对未成年人生活、工作技能进行培训;公安局确定专职人员负责项目办的工作,联系监护人,调查未成年人的社会背景、一贯表现,并向项目办作出报告、提出建议;检察院指派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司法局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为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并在社区招聘专职志愿者对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进行指导;教育局应重视司法分流回归孩子的教育问题,做好法制副校长工作,设置专门的分流学校,使在校学生即使定罪也不会离开学校。通过各个单位的通力配合,合力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和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

通过此次调研,陈瑞华教授与盘龙区人民法院及相关单位共同研究、探讨了司法分流的原则、条件、程序,对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缓刑的未成年人建立告知和帮教档案,并基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审判庭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更有效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审判方式提供了确实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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