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河中院“宽严相济”审判刑事案件 |
| 录入时间: 2008-08-25 作者: |
红河中院“宽严相济”审判刑事案件 云南红河中院新闻中心 岳万青 全州审判机关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以“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指导,坚持该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有度,使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州法院在审判中注重打击重点, 2006年至今年上半年共判处故意杀人案249件357人,判处“两抢一盗”案1583件2923人,判处毒品犯罪案312件494人,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稳定。对于未成年人犯,则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多数处以轻刑,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2006年至今年上半年共判处未成年人犯罪案458件864人,处无期徒刑的仅7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缓刑、单处罚金的有607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7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