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法院重视建设工程档案管理
宾川县人民法院 杨逢春
日前,由宾川县档案局副局长熊惠英带领的档案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组一行,对宾川县人民法院迁建工程档案的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宾川县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王建华、纪检组长肖建宏、兼职档案管理员崔帮华到场参加了汇报。检查组采用听汇报、看材料、查资料的方法,在全面、认真检查了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的建设档案后,对宾川法院重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
2005年,宾川法院领导在充分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决定采取盘合资金,整体置换的方法,对县法院机关实行整体迁建。宾川法院迁建工程被确定为宾川县的重点建设项目。经过近两年的努力,2008年8月8日,宾川县人民法院机关实现了竣工搬迁。
宾川县人民法院十分重视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使用、保管。 在迁建工程的建设中、竣工后,宾川法院与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一是认真学习档案管理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在工作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配置了兼职档案管理员;三是加强对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及时建档,及时移交和接收,努力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四是加强对档案资料的安全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鼠、防虫、防尘、防失密;五是有效利用档案资料,积极促进档案的社会化服务,确保档案信息化功能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