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巡回审判 注重保障民生
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 张永恒
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开展“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工作指导思想,以“司法为民”为指针,注重联系工作实际,把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作为改进、推动法院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坚持把巡回办案作为日常审判方式,方便群众诉讼、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入村寨、进社区为群众调处矛盾纠纷,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7月2日,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采用巡回审判方式成功审理了马某诉黄某离婚一案。此案考虑到被告黄某家庭实际情况及离婚案件在双江自治县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较高等原因,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实际,从以案释法、方便群众诉讼,力求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司法效果出发,采用了巡回审判方式到大文乡帮驮村委会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在审理此案过程中,由于原告马某诉讼离婚理由不充分、无事实依据,被告黄某又不愿离婚,加之二人生有一儿一女,而且年纪尚小,由双江县法院分管民事副院长刀学超等三人组成的合议庭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注重调解、化解矛盾,最后,在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自愿和好,一个面临破裂的家庭得到挽回,减少了一些因家庭破裂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下步工作中,双江自治县法院将进一步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各项利民、为民、便民措施,切实把司法为民要求落实到巡回审判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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