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法院培养了这么好的法官” |
| 录入时间: 2008-11-03 作者: |
“感谢法院培养了这么好的法官” ——宣威市两名群众专程到西山区法院赠送锦旗和牌匾 西山区法院 李文华
彭淑仙、刘绍良夫妇二人在曲靖市专门订做了两面锦旗、一块牌匾赠送给西山区法院前卫人民法庭、执行工作局和法官诸嬴。赠送给前卫人民法庭的锦旗上写着“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赠送给执行工作局的锦旗上写着“司法为民显威严,克尽职守促和谐”;赠送给诸赢法官的牌匾上写着“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 为了表达自己心中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感激之情,彭淑仙、刘绍良夫妇当天从宣威市坐最早的一班早班车来到昆明,当他们来到西山法院时,还不到早上八点钟。法院刚一上班,他们就来到了法院办公室,当办公室的同志准备接下锦锦和牌匾时,夫妻二人要求见一下院领导,当面向法院领导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西山区法院毕建华副院长接待了彭淑仙、刘绍良夫妻二人,彭淑仙语音哽咽地紧紧握住毕建华副院长的手说道:“感谢西山法院的领导培养了那么好的法官,感谢西山法院前卫法庭和执行局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感谢西山法院帮助了我们全家人的生活”。 激动的彭淑仙越说越激动,直至泣不成声,在他丈夫刘绍良的补充下,大家才明白了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彭淑仙、刘绍良夫妻二人系宣威市发电有限公司职工,2004年8月,夫妻二人支付了转让费1万5千元给李燕,约定由夫妻二人购买李燕单位建盖在广福路上商品房一套。当彭淑仙夫妇支付了35万购房款后,房屋价格大幅上升,李燕即要求撤销双方的转让协议,当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李燕又把卖给他们的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案外人。当承办法官褚赢知道这一情况后,对房屋进行了财产保全,查封了该套房屋,购房的案外人得知所买房屋系有争议的房屋后,与李燕解除了买卖协议。经过审理,法院确认房屋归彭淑仙夫妇所有。西山法院执行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把房屋执行到位并交付给彭淑仙二人。 彭淑仙夫妻激动地说:“把毕生积蓄拿到昆明买套住房,当买房起纠纷时,全家人的心里七上八下,吃不香,睡不着,现在法院为我们申张了正义,十分感谢。前卫法庭和执行局的法官们与我们素不相识,却为了我们一家人的事,反复做工作,反复跑腿,这些法官真好。感谢西山法院培养了这么好的法官。” 毕副院长表示,这些都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应该做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西山法院将一如继往地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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