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 |
| 录入时间: 2008-12-03 作者: |
许前飞在部署开展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时强调 抓住机遇 真抓实干 坚决打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攻坚战 在
许院长指出,这次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地位,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实行社会联动。努力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观的执行积案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通过清理一批重点积案,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切实得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更加健康,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更加牢固。
许院长强调,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与全国同步进行,时间安排为11个月,实施时间为8个月,分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要达到以下四个目标:一是 许院长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各级党委政法委承担组织协调责任,要及时听取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情况汇报,帮助人民法院协调解决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遇到的阻力、干扰,以及人民法院在执行经费、装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坚决支持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各级人民法院承担具体组织实施责任,要建立、落实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领导责任制、执行部门责任制、执行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点案件要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包案到领导和个人,做到“五定一包”;各有关单位承担协助配合责任,人民检察院、组织人事、宣传部门、各级政府及其有关单位在积极协助人民法院解决涉及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执行积案的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人民法院做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有关工作。 许院长要求,为保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党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人民法院院长任副组长,党委政法委对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负总责,人民法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协调配合,在政法委的统一组织协调下,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帮助人民法院排除阻力和干扰,带头依法办事,认真清理和履行所在部门或下属部门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要加强交办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挑选一批重大、复杂、疑难的执行案件,由省委政法委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督办,选择一批重点执行案件,交由州、市党委政法委、中级人民法院督办;要强化督促指导,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地清理工作进展情况,派出督导检查组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级领导小组和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执行积案的宣传报道,可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布清理执行积案的措施和方案,通过现场报道、跟踪报道,反映清理执行积案的全貌;要建立长效机制,各级领导小组要在组织开展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基础上,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各地、各有关部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规范执行机构设置,理顺统一管理机制,完善执行救济制度,探索财产发现路径,强化执行措施体系,建立执行协助网络及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加大司法警察参与执行的力度,尝试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逐步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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