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高院副院长李思明到彝良法院调研 |
| 录入时间: 2008-12-03 作者: |
省高院副院长李思明到彝良法院调研
李思明副院长听取彝良法院领导汇报工作 19日下午,李副院长一行到彝良后,不顾行程颠簸劳累,下车后便去罗炳辉将军纪念馆参观,之后到彝良法院参加会议。会上,彝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勇就法院工作进行汇报;副院长常宏对法院民事工作进行汇报;民一、二庭对2005—2008年两个庭室审理涉矿案件情况进行汇报;马副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在案件审理中遇到涉及违法违纪情况要及时向纪委汇报;李副院长肯定了县法院的工作,并指出:民商事案件反映一个地方经济活跃程度,近年来,彝良经济发展很快,所以,工作上要有新思路,要把法院工作不断推进社会,贴近民生。同时强调:在涉矿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违法违纪情况要向主管部门汇报,不能就案审案,更不能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法律禁止性的东西,要把党的中心工作贯穿于我们的思维和审判工作中;卯副院长就会议作小结。
李副院长、马卫东副书记、卯卫菊副院长、丁院长等领导与毛坪法庭干警座谈 20日上午9时,李副院长一行及彝良县政法委书记彭泽高、彝良县法院院长丁勇等领导出席了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涉矿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加工基地、国土局、安监局、经贸局、水利局、环保局、林业局等职能部门参加会议。就涉矿案件审判工作倾听各方意见,问计于基层,倾听基层声音,为制定科学的指导性文件提供第一手数据和资料,对今后制定云南省可持续发展规划提出建设性意见。会上,李副院长说,涉矿案件包括的范围很广,林、水、电、地等,涉及很多职能部门。地方法院要与地方党委政府多协调沟通,与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合力,才能构建真正的和谐社会。李副院长还称赞道,彝良县基层的干部,在涉矿问题上,敢于说实话干实事,提出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为全省涉矿案件的审判工作上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对于这次调研的成果,省高院将形成专题报告提交省委、省政府,为今后制定云南省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提供可借鉴参考的意见。
李副院长在毛坪法庭认真查阅卷宗
李副院长、马副书记、卯副院长、丁院长与毛坪法庭干警合影留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