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判职能 促进和谐发展
――― 省高院举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阳宗海砷污染事件专题报告会
文:唐时华 图:牛光新
2008年11月21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报告会。云南省监察厅赵志彬副厅长应邀作阳宗海砷污染事件的专题报告。
报告会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建生主持。
赵志彬副厅长从引发阳宗海砷污染事件的主要途径、导致的严重后果、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反思和教训等方面作了报告。
云南高院高度重视司法对环保的保障作用,注重运用司法职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云南高院党组在10月30日、31日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和11月3日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就阳宗海砷污染事件如何进一步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发挥审判职能,推进社会和谐发展作了专题学习和研讨,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环境保护法庭。此次举行阳宗海砷污染事件专题报告会,就是云南高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系列活动中的一个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