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让法院工作不再神秘 ——— 一位高级法院副院长的网络情结 |
| 录入时间: 2008-08-20 作者: |
网络:让法院工作不再神秘 ——— 一位高级法院副院长的网络情结 唐时华 新闻媒体高度发达,现代媒体所拥有的信息传播力量、广泛社会影响、舆论监督作用。现代法治建设离不开网络和传媒,法冶的实现,无时无刻不是处于特定的公共话语环境之中,网络所营造的这种氛围,足够凝聚起一定的“民意”,对现实的法治形成强有力的影响。 近年来,官员通过关注群众需求,倾听群众呼声,查看舆情、实名开博等“触网”行为赢得越来越多的赞许。云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致公党云南省委副主委、法学博士田成有在很多年之前,就迷恋上了电脑,注意到网络的神奇作用,并以个人的名义开办了“法律人之家”网站,这个网站如今已完善更名为在业内与社会中均有较大影响的“成有论法"(TCYLAW.COM)网站。这个网站也许是法律人以个人名义开办最早、坚持最久、内容最好的网站。 这十年,既是中国互联网发展最迅速的时期,也是他从一位学者、一位官员的角度见证和参与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最好时期。点击他的网站,象打开了一道亮丽的心门,同时更让我们驻足,享受。 开放的空间,思想交流的窗口 打开田成有的“成有论法“网站,古朴厚重的网站设计引人注目,“司法改革”“法院建设”、“法官论坛”、“参政议政”、“大学教育”等栏目一应俱全,内容涉及田成有的讲话、论文、当前学术界争议的焦点、司法改革的探索和走向、社会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这个在业内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网站,如今被几十家专业学术网站推荐或链接,每天几千的点击率还在节节攀升。 分管两个刑事审判庭、法官学院、新闻中心,大量的工作任务,田成有的每天几个小时上网和写作时间基本上是硬生生“挤”出来的。当然,这源于他当教师时候的习惯。 80年代,田成有作为云南大学第一批购买电脑的教师,电脑被运用在教学上。这位云南大学的法学教师,在身边汇聚了大批的学生,交流、引导与分享,无数个不眠之夜,网络陪伴他度过欢乐而美好的时光,利用网络这个高效率的平台,带给他数百万字论述的发表,带给他副教授、教授的破格晋升,带给他“云南省杰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等荣誉。 这种与同行、学生交流的工作习惯,直到他2002年调任云南财经大学担任副校长以及2005年调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时,他每天仍然飞驰在网络的世界中,在聆听、在交流,更在抒发,在精进。 做一个既有思想又有个性的官员 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这个新的工作环境中,他把学者睿智的思想和官员务实的作风带到了法院。这个外表儒雅的学者型官员的内心,似乎永远奔腾着一种让旁人惊奇的力量。这种个性鲜明地反映在他的工作成果上:策划云南法官文库六卷本的出版、推出《以法律的名义》、《以法官的名义》系列专题片或电视文艺晚会;出版《法官的人生》等个人专著。 记者注意到,在田成有的网站文章中,多次提到要“打开心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对法官职业的思维、司法的改革、法院的发展理念、法官的文化建设等等,这些都能在他的网站上找到痕迹,都能在他的文章中和讲话中看到其独到的见解和谋划。在他的谈话中,很多网络关注的事件顺手拈来,很多锐意改革的思路和对策被不断强调。 作为一位曾经的大学教授和学者,一名民主党派的领导,田成有常常感叹网络的强大力量,也感到法官解放思想的紧迫性。 在谈到对网络的看法时,他用铅笔敲打着办公桌,铿锵有力:“3亿网民,即使其中的部分人不理性,但也是民意的一部分”、“ 不解放思想,不注重民意,法院就会孤立”。 在他看来,与封建时代“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落后的司法理念相反,现代司法理念要求全面公开,强调的是“阳光下司法”,要将全部审判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以一种秘密或半秘密的方式运行法律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了,司法不能再以“低调”、“神秘”的方式进行,相反,它已经无可躲闪地要进入公众视野,要推到舆论的前沿。 面对新时期的新要求,他给分管的新闻中心同志带来了很大的工作压力:法院的网站要每天及时更新,电视栏目、报纸和杂志要紧贴群众关注的热点选题,上一个任务还未完成、下一项工作已在策划。 云南高院网站的一位同志举例:“比如上午发生的一个事件,可能你还没来得及上网,电话已经打来要求如何关注和处理了。” “不过这也是一种动力”,这位同志补充。 同样,这一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余德厚法官感慨很深:“每天看看‘成有论法”网站,已经成为工作之外的一种爱好。” 要给民众一个倾诉渠道 健康的社会,需要有足够深广的公共空间,需要建立迅速的信息获取平台,需要建立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需要建立配套的民主监督机制。田成有似乎看到了网络发展的趋势,他认为如果我们赖于生存其中的公共话语与法治是背道而驰,如果法院的工作、法官的裁判为社会不领情,不买帐,法院的权威就会受到质疑,法官的地位就会受到误解,法治的实现就会遭到消解。只有依托于良好的公共话语环境,法院的工作,法官的裁判甚至法治的实现才能得到普遍而坚实的展开。 在谈到自己的网站和云南高院实施的2008年裁判文书上网措施,田成有说,“司法神秘化,就只能隔开了法律和民众”,他对部分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审判公开的大门没有向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完全地敞开表示反对,认为这是一种没有远见的被动的事情。 在他看来,我们对新闻舆论采取敬而远之,一味回避态度冷淡,配合不积极,将媒体采访挡在法院大门之外,无正当理由推诿躲避新闻媒体的采访监督,或者生硬地拒绝采访,这些诸多不正确的做法,不仅失去了送上门来利用新闻媒体澄清案件事实真相,宣传人民法院工作的良好机遇,而且也影响了新闻舆论正常监督权利的行使,也无益于人民法院审判权的依法独立行使。 他反复跟记者强调一种观点,我们要改变长期以来处理此类事件的惯习,要学会在网络媒体的开放之中处理事件,切实实现审判公开,公开的意义不仅可以将见透明,而且可以使流言的伤害减少到最小,我们应当甚至是主动积极地探索更加合理的、有效的民意表达机制和社会评价制度,使司法透明原则能够与时代同步。 在他的网站邮箱里,每天都会有几十封的电子邮件,这其中既有法律同行的探讨,也有当事人发送的咨询或申诉材料,还有的甚至就是图个新鲜,想看看一位高院副院长如何对待来信。而对每一封反映问题的来信,田成有都认真阅读,并给予有效解答、回复。 “就是要给民众一个倾诉渠道”,他微笑着说。“如果当事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反映,这里面一定有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 在田成有看来,自己用实名的方式开网站,无外乎就是有一个希望:倾听民意、交流思想、弘扬法治。 立得正、就一定能站得稳 相对一些人对高级官员开博、开网站所表示出的惊奇,田成有却显得异常平静和正常。他认为,如今在这个多元化的社会中,网络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作为司法这个行业,同样具有开放、公开、透明的性质。 当记者问及实名开设网站的顾忌时,田成有觉得这只是一个观念问题。 他用了这样一句话来回答:“应对网络媒体,我们既要欢迎,但也不必害怕、迁就或附和,必须在自身的能力和本领上,在追求法律的公正上下功夫。只要我们做得正,走得直,我们就一定不怕挑剔和责难,就一定经得起考验。在这个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法官不能只埋头办案,更要融入国情、融入时代发展的潮流”。 同时,他举了一个例子来证明:一个简单的案件,当事双方赢在哪里,输在何处,法院的判决就是一个面向大众的作品。当事人是读者,当事人的亲戚朋友、社会大众都是读者。一个公正透明的判决,让当事人心悦诚服,效果胜过一部教科书,我们要的就是传播,而且是最大范围地传播,为什么要害怕呢? 在采访中,他提出了这样的发展理念:只要司法对纠纷的裁判符合了正义,我们就应当充分自信。有意控制和封锁,只能让小道消息传播,甚至可能使之更加畸形,向对法院更加不利的方向发展。只有与公众的接触,受到公众认可,才能让全社会在司法信息透明的环境下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正。 “假如每一个法官都做到这一点,再过十年、五年甚至更短,你还会为官员开博这样的情况感到惊奇吗?”他反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