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三个至上”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实践中 |
| 录入时间: 2008-08-19 作者: |
将“三个至上”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实践中 省高院许前飞院长到大理调研纪实 大理中院新闻中心 8月12日至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许前飞院长一行在大理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茶忠旺及大理中院黄为华院长等的培同下,在大理调研。
许院长在大理调研期间分赴中院、大理市、祥云、巍山、南涧、弥渡县等法院,分别查看了各个法院的办公、法庭等硬件设施,对祥云、弥渡法院的在建工程及巍山法院旧址进行了视察,并对所到院的全体干警进行了亲切慰问。在所到法院召开座谈会上,各县市委书记、市长、县长及人大和政协的主要领导参加了座谈会。在中院座谈会上听取了茶书记的意见后,许院长对大理州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认为大理州委对法院工作不仅重视,而且提升了高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工作全局谋划法院工作,从制度、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等方面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许院长在调研中指出:法院的工作要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在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局中去谋划,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等的联系和沟通。让全体干警知道,我们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也是捍卫者,我们参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在开展工作中要切实做到有为才有位,才能为法院全面履职提供政治和组织上的保障;司法权威的树立,不是靠强制性的司法手段实现的,人民法院的全体工作人员应走到群众中去,贴近群众、倾听群众需求,和广大群众交朋友,了解社情民意,使我们的审判工作真正做到为民服务, 许院长强调:要将“三个至上”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实践中,认真践行,审理和执行好每件案件,让党委、政府和群众满意,才能树立司法权威;要认真开展案件的巡回审理工作,即根据大理的地理特点和实际情况,依靠村一级的调解网络,开展巡回审理工作,把案结事了,特别事了做为工作的重点,真正解决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要加大少数民族法官的培养力度,要为少数民族法官和基层法院法官的培训、培养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保障措施,解决好职级待遇问题,解决法院留不住人的问题;各级法院院长要亲自抓审判工作,亲历亲为,了解掌握案件情况。 调研中,许院长对大理市法院的廉政保证金制度和大监督格局给予了肯定,并表示省院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门调研,同时表示将大理市法院作为工作联系点,希望大理市法院努力打造全省以至全国的品牌法院。对弥渡严格控制基建投资和规模,完善功能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各县市党政负责人纷纷表示,将一如既往支持法院工作,决不辜负许院长调研中寄予的厚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