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端正人本思想 倡导民生理念 |
| 录入时间: 2008-08-11 作者: |
端正人本思想 倡导民生理念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到昭通视察工作纪实 王顺贤/文 车应华/图 在昭期间,许前飞院长先后深入市中院、昭阳区法院、鲁甸县法院和茨院法庭、大关县法院、盐津县法院、水富县法院、绥江县法院看望慰问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法官干警,对两级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工作,以及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等工作作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调研,与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就法院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在水富县城高滩新区法院审判综合楼用地现场 在视察调研过程中,许院长最为关注的是市、县区两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如何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排解纠纷、案结事了的问题。 许院长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在与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及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了很多有针对性的观点,集中体现在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三个至上”中。此后,中央政法委专门就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作了安排部署,并举办了高级领导干部的研讨班。在研讨班开班仪式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又作了重要讲话,就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提出了很多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都要认真领会中央领导讲话的深刻内涵,把握精神实质。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强调的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规范管理,但我们不能机械地理解,片面作要求。在具体的操作中,应该从国情、省情、市情、县区情出发,离开实际及所处的环境而一味追求依法办案、法律至上,单纯地强调审判工作的规范化,会让审判工作带入一个误区。这似乎与此前人民法院所追求的目标不太一样,会让一些人纳闷、不理解。但只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周永康书记的讲话,真正领会和把握了其精神实质,这些思想认识问题就能得到解决。 许前飞指出,在民事审判中,各级法院都很重视庭审,强调证据规则、举证责任和当事人主义,这也是《民事诉讼法》追求的目标及要求。但是,在云南这样的省份,特别是一些边远、贫困、落后及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有的老百姓连县城都还未到过,如果第一次到县城就是到人民法院开庭、打官司,老百姓情不情愿?有的群众连字都不识,如果机械地按庭审的程序进行,用“法言法语”审案,要求他举证、质证,肯定怎么说他都听不明白。有的少数民族连汉语都不懂,怎么办?这也是一种工作的误区。在大城市、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着法袍、用法锤,通过规范的庭审程序来审判案件是必要的,但在基层,在经济相对落后和贫困的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恐怕很难收到好的效果。有人把马锡五审判方式说得一无是处,但了解中国司法制度的历史,不难看出马锡五审判方式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影响。从一个侧面来说,在云南,马锡五审判方式也许更适合基层法院、符合工作实际,这又是当前审判工作的一个误区。强调坐堂问案,在基层、在占案件80%的基层法院来说,与当事人建立隔离带、防火墙的问题,适不适用,也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许前飞指出,人民法院的出路在哪里?就是要脚踏实地,回到生我们养我们,我们非常熟悉的这片土地上来,回到现实中来,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让司法回归到民众中去,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司法、理解司法、亲近司法。在民事审判工作,特别是基层法院和法庭,不能一味坐堂办案,应尽量把案件拿到老百姓之中去审,通过就地开庭走进他们、亲近他们。 在讲话中,许前飞不失时机地列举发生在云南、发生在法官干警身边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阐释在具体个案中如何找准着力点的问题。 许前飞强调,走进群众就能更好地感受到基层民众的处境,理解“草根阶层”的疾苦。作为人民的法院,人民的法官,我们应更多的关注他们。只有与他们拉近距离,老百姓才能接受我们,司法的公信力也才能体现出来。把重心沉下去,这才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着力点。对于一些刑事自诉案件、过失犯罪案件,如果死抠法条,“依法办案”,不仅不能解决问题,有的反而会让当事双方结下世代冤仇。要多从化解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角度去思考,解放思想,通过民事化的方式来处理,这样才能在结案的情况下实现事了的目标。如果我们真正贴近群众、了解群众,自然就会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同时,通过化解大量的社会纠纷,人民法院的执行难问题也会得到有效缓解。 许前飞强调,人民法院在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应将着力点放在基层。由于70——80%的案件及群众都在基层,把基层的问题解决好,人民群众认可法院的工作,司法形象也就自然而然会得到恢复。对于民间纠纷,要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双方的工作,尽量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对于商事案件,应当调则调,当判则判,不能久调不结。对于恶性刑事案件,必须依法处理,不能让罪犯心存侥幸、留有念想。关于执行难问题,其中有20%的案件是被执行人无力给付。对这类案件还不能强制执行,我们既要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既判力,更要维护群众的生存利益。法律尊严及群众的生存利益,谁更重要?法官心中必须要有一个天平。对于这类案件,要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立执行救助基金,与医保、低保、民政救济等形式结合起来,由民政部门具体操作,对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执行的案件申请人进行救助,有效促进问题的解决和落实。要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深入到群众中去,基层法院就地开庭的案件应达到50%,人民法庭应达到70%,与村(办)的三合一机制有机衔接起来,在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同时,更好地促进案结事了。 在调研过程中,许院长还就县区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欠款,以及人民法庭建设问题作了全面细致的了解,表示将尽力协调,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帮助两级法院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