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云南省人大常委会8交流园地
赴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考察随记
2008-05-12 10:18:26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龙永春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邀请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我于2008422日至24日利用赴北京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服务的机会,学习考察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的部分信息工作和修改制定机关工作制度的情况,颇有收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会议简报编写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简报编写工作全部在机关内网上进行。423日上午,全国人大信息中心领导安排我现场考察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简报编写工作情况。常委会会议的简报编写工作分为现场记录、后台编辑和网传送印三个部分,按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审议的内容分期编发,每期长短不一,同一内容超过1万字以上的分为2期以上编发。全国人大信息中心负责人介绍说,简报的现场记录整理工作分别在6个分组会议室进行,每组5人(速录2人、初编2人、现场记录1人),共30人;后台编辑在总编室进行,分别为场外录入3人、校对3人、编审4人、快报3人、总编3人,共16人;简报编辑完成后即从内网发送机关印刷厂印刷。一般情况下,上午的分组审议情况可当场编毕,下午印发;下午的分组审议当天下午编毕,当晚印刷,次日上午分发(快报当场印发,仅送委员长、副委员长和秘书长)。

信息中心的领导安排我考察了第二组的现场速录、初编情况。第二组分组会议室在吉林厅,常委会组成人员正在根据会议议程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小组发言十分踊跃,常委会组成人员紧紧围绕议题审议,人均发言时间仅有5分钟左右,但所需表达的观点已完全表达清楚,理由也阐述得很充分。分组会议室有8名工作人员(其中速录员2人、简报初编2人、现场联络员1人、法工委工作人员1人、国务院议案提请部门2人),每人都有明确分工,忙而不乱。录入员一边认真听取发言,一边在速录机上飞速打字,发言一完,速录稿即刻传到初编、编审、总编和办公厅秘书局负责人的电脑上,初编人员当场对速录稿进行修改后即打印送给发言人审核。初编人员修改完发言人的审改稿后,再连同原稿发送总编室校对,总编则根据发言内容编成简报。我在现场看到,短短20分钟速录员就完成了4位发言人的记录、初编员完成了3位发言人记录稿的整理、打印和校改,一切工作都在各自的电脑上有条不紊地同步进行。

                

    二组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草案)》                 二组速录员、简报初编人员在小组会议室紧张地工作

简报的后台编辑工作全部在总编室进行。来到总编室,又是一番繁忙景象。总编室分别设场外录入、校对、编审、快报和总编5个小组,除编审组有4人外,其余各组均为3人,共16人。信息中心的领导介绍说,分组审议情况经过初编后,校对组还要对照发言人签字的审核稿总校后才能送编审组进行内容审查,由编审组按议题内容汇编成简报,如发现有不适宜上简报的内容,编审有权删改,删去的内容可由快报组摘编快报。总编的主要任务是对经过汇编的简报稿作最后审定,决定哪些内容可印简报并在机关内网上发布,哪些内容需汇总成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待会议结束后一周内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整改。经过总编审改的简报稿即为最终稿,由印刷厂印成纸介质简报后,分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如果事先写有发言稿但未能在会上发言,也可以将发言稿交给场外录入员,编入简报交流。

简报的后台编辑工作全部在总编室进行。总编室分别设场外录入、校对、编审、快报和总编5个小组,除编审组有4人外,其余各组均为3人,共16人。

 

采用会议速录系统最明显的成效,一是提高了会议效率,截止1120分,6个小组共有120次发言,全部发言稿均已回馈到总编室联络台;二是提高了审议质量,由于速录稿需当场送审,促成了组成人员事前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发言时讲观点摆论据,不说套话空话,字斟句酌地推敲速录员整理的发言稿,确保真实地反映自己的观点;三是增强了常委会领导对会议进程的掌控力,办公厅领导不用到现场也可以掌握会场动态,了解发言人的意见,以便向常委会领导综合汇报会议审议情况和进展情况;四是一稿多用,简报、快报、网上发布、供记者使用的采访稿均可在原始速录稿上各取所需,大大降低了成本,减轻了工作量。

在总编室,我见到了北京市速记协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晓军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理王芳同志。听说我主要是为考察简报速录系统而来,王芳同志高兴地向我介绍了近年来速录系统的发展情况。她说,目前采用的“亚伟式录速系统”是在传统速记学基础上结合计算机应用技术发展起来的,经过正规培训的速录员可达到每分钟录入200500个汉字的速度,是一种完全适应汉语口语记录需要的科学记录方法。由于速录系统采用了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可以在网络上自由传递,实现了一稿多用,同步通讯,大大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应用得很好。目前,“亚伟式速录系统”已被广泛应用于全国人大、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区市法院系统。王芳同志说,就地方人大常委会机关而言,目前还不太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其主要原因,一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不多,如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分为4个小组,仅速录、初编就需16人,加上后台编辑,至少要20多人,这不太现实;二是对速录员的素质要求较高,既要有高中以上文凭,又要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还要懂法学知识,否则难以“速录”;三是培训成本较高,培养一个符合要求的速录员至少需半年以上,费用昂贵;四是以两个月开一次常委会会议,每次会议四五天时间计,大多数速录员处于“空闲”状态,录入速度难以巩固;五是速录系统的运行依赖于机关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和应用,计算机不联网,信息资源不共享,只是相当于用打字员代替手工记录,增大了成本,不太“实用”。王芳同志建议,如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确实需要,可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租”借速录员和速录机,待条件成熟时再上速录系统。

二、关于机关办公自动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办公自动化工作起步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历届常委会领导的关心和国家支持下,经过近20年的发展,目前已建成了《中国人大》门户网站和连接机关各部门的内部网络。门户网由机关宣传部门和信息中心共同管理;内网由信息中心和各部门实行层级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全机关的网络技术和公共信息资源开发,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凭密码和授权,在机关内任何一台计算机上实现无纸化办公。内、外网实行物理隔离,局以上干部和每间办公室(2-3人)各有1台计算机与互联网相联,可以很方便地从互联网上查到自己所需的资料。机关内网有信息渡船与互联网相通,不能上外网的同志也可以很方便地从内网上获得较多的信息资料。

全国人大机关内网又叫“全国人大机关综合信息系统”,采用网页形式来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办公自动化工作。主页分为“人大概览”、“人大机构”、“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外事工作”、“机关工作”、“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热点专题”、“内部资料库”、“法律法规库”、“图书馆之窗”、“外部资料库”以及“工作动态”、“专门委员会动态”、“工作委员会动态”和“办公厅动态”等18个专栏,每个专栏根据工作性质再细分为35个子栏目,分门别类地组织全机关的内部信息。各委员会均有自己的办公系统,通过机关网络将办文、办会、办事的各个程序有机地整合在一起,领导和工作人员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内部事务的全部流转过程,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和公文无纸化。机关内网聚合了“法律法规库”、“内部资料库”、“外部资料库”和“图书馆之窗”等公共资源,任何人都可以在内网上查到自己所需的人大公共信息,极大地方便了工作。每到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和办公厅领导可以凭借内网上的信息了解会议动态,掌握会议进程;内网上提供的新华社信息、中经网信息、国研网信息,也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供了大量适时适用的资料,强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和“两高”的监督工作。

全国人大信息中心的领导介绍说,目前,全国人大机关的内外网仍有不少不适应工作需要,与建设初衷相悖的矛盾。由于部门利益和机制的原因,一些公共信息资源至今还未能向全机关提供,一些部门不重视开发信息资源,形成了信息孤岛;一些同志对网上办公不积极,盲目追求上互联网的现象较为突出;向机关内网提供信息无激励机制等问题仍有待解决。他们建议,地方人大的办公自动化不要光追求设备更新,要在重视发掘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上多下功夫;要逐步创造条件,对内网资源进行整合,将一些关联度较大的软件系统(如信访系统、代表综合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公文交换平台、法律法规库等)整合到机关内网上,尽快实现无纸化办公;要研究解决人人争上互联网,不愿建设内部网的矛盾,狠抓信息资源建设,解决信息孤岛问题,使有限的网络资源得到最大范围的应用,为办公自动化打下坚实基础。

三、关于机关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历届领导都很重视机关的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十届人大常委会的成绩最为突出。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二局局长古小玉同志介绍,吴邦国委员长十分重视依法办事,依规办事,自2004年起就开始狠抓用制度来规范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2005年中央9号文件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后,委员长会议曾先后于20056月和8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的若干意见》、《关于规范向委员长会议汇报议案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报告、议案服务的若干规定》、《关于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外交往提供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10个相关配套工作文件。之后,又出台了《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会议召集人职责要求》,修订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等规范性文件,促进了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根据委员长会议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为委员长会议、常委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服务的工作,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会议先后讨论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召开重要会议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联络员工作规则》、《全国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香港、澳门全国人大代表代转港澳居民信访件及办理工作的办法》、《全国人大机关贯彻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全国人大机关涉外合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全国人大驻外人员工作职责》、《全国人大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转交信访件办法》、《全国人大机关集中采购工作规程》、《全国人大机关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实施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规定》、《全国人大机关信息化工作若干规定》以及《关于加强向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请示报告的若干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闻发布办法(试行)》、《机关出版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

根据委员长会议、秘书长会议的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还先后制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工作程序》、《关于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对抗诉再审案件重新审判的工作意见》、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办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办法>的补充规定》、《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工作规则(试行)》和《全国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这些相关制度的出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产生以后,邦国委员长即召开了党组会议,再次提出本届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把规范人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拟在适当时候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鉴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服务工作已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党组提出,除因工作机构和职责作了重大调整,需要新制定若干内部工作制度外,对事关机关工作大局的规章制度要进行全面修订,没有的要抓紧制定;对那些已有成文规定,基本适应工作需要的具体制度,应按照“可改可不改的暂时不改,可大改可小改的先作小改”的原则,从下半年起进行修订。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以办公厅秘书局为主,正在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

为了从组织上确保中央意图(特别是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了临时党支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中共党员都要将临时组织关系转到全国人大。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都要先开临时党支部会议,传达中央的意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统一思想。为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参会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除事先向本人和所在单位发出预告通知外,还在秘书局设立了监督处,逐一登记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和发言的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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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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