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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首提禁止性骚扰反对家庭暴力
2007-12-11 16:44:40
 

  我省将对现有的《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并有望于明年4月完成新修订的《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这是昨日记者从国际劳工组织与省妇联共同主办的“媒体反对拐卖培训班”上获得的信息。

 

  20余媒体工作者参训

 

  我省各相关媒体的一线记者和编辑代表共20名及高校的专家学者、国际劳动组织的相关人员及省妇联权益部的工作人员一同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对于反拐,媒体工作者是怎样理解的?参加培训的媒体工作者有参与过反拐的相关新闻报道吗?面对反拐报道,媒体工作者是怎样进行报道的?通过培训,媒体工作者都纷纷表示,媒体要“以被害人为中心”进行报道,避免片面报道反拐。

 

  反拐报道应换位思考

 

  在培训班上,省社科院、云南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的专家学者及国际劳工组织昆明项目办的工作人员等,与参加培训的媒体工作者共同认为反拐报道应受到媒体的高度重视,并联合起草制定了《反拐报道媒体报道原则》。参与起草制定倡议书的专家和媒体工作者认为,反拐工作任务艰巨,媒体应在反拐报道中进行角色换位思考,并遵守《反拐报道媒体报道原则》。

 

  家庭暴力将有法可依

 

  同时,省妇联副主席郑露在培训班课堂上透露,我省将对现有的《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并有望于明年4月完成新修订的《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目前,已开始着手新法修订工作。

 

  据透露,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将由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省妇联等派专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新修订的《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将首次提出禁止性骚扰与反对家庭暴力,并将对执法主体与责任进行明确化,把民事、刑事责任细化。

来源: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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