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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财经委对省民政厅等8部门2007年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调研
2008-07-25 09:49:30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深化决算审查,为即将召开的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2007年度云南省省本级财政决算做好初审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于5月底至7月对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地方税务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移民开发局编制2007年度决算草案的情况进行了分析调研。

为做好对部门决算草案的分析调研工作,财经委员会于5月底向8部门发出了《关于对省本级8个部门编制2007年决算草案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省民政厅等8个部门向财经委员会报送2007年部门决算草案和相关材料。财经委员会在收到各部门报来的决算草案和编制说明材料后,组织力量对8个部门的决算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分析,并在审查分析的基础上,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何远灿副主任委员肖建明带领预算审查监督处的同志分别到省商务厅、省地税局进行了调研,就有关问题与两部门进行了沟通,交换了意见。

通过对部门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分析调研工作,从8部门决算草案中反映出在部门预算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各部门预算数和决算数差距过大;一些部门年终结余过大,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充分发挥效益;一部分资金下达和拨付时间晚,影响了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随意调剂预算科目的情况,影响预算的法定性和严肃性。

针对存在以上的问题,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四点建议:一是要切实采取措施,认真解决预算决算差距过大的问题,要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深化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预算调整,硬化预算约束,真正做到“一个部门一本帐”,用部门预决算反映部门收支全貌;二是要高度重视部门结余资金过大的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预算单位要加快项目储备、评估和筛选工作,细化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对部门决算的监督工作。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加强决算审计,推行部门决算审查改革,另一方面加强人大对部门决算的监督工作,另外,可适时向社会成员公开部门决算,提高部门决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四是严格执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有关规定,规范预决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五是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意识,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与各预算单位之间的会商机制,明晰财政部门与各预算单位在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中的权利义务,营造各司其职、各负其职、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围。

 

来源: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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