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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人大常委会加大监督力度
2008-04-29 16:32:35
 

近年来,面对抚仙湖和帽天山生态保护压力日益增大,西龙潭水质遭到污染的现实,江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抚仙湖、帽天山的保护和西龙潭治理与建设生态文明县有机结合起来,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  

人大建议:力促湖水质变I

抚仙湖属我国第二深淡水湖,水域面积212平方公里,平均水深952米,最深处达180米,蓄水量占云南九大高原湖泊总水量的68%。为切实保护好抚仙湖,江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将抚仙湖保护工作列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重点内容,专题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五年来,县人大代表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共提出建议七条:一是拆除抚仙湖沿岸建筑物,依法打击沿湖乱建乱占行为;二是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禁止在抚仙湖使用机动船艇的决定》,全面取缔抚仙湖机动船艇;三是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做好秸秆还田工程;四是加强对抚仙湖北岸入湖河道和沿湖垃圾的管理,抓好沿岸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五是理顺管理体制,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查处各类渔业违法违规案件;六是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积极参与取缔燃油机头、电力捕鱼活动;七是县人大常委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贯彻落实《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县人民政府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共取缔机动船艇155艘,水上飞机2架;收缴船只83只,网具1817张,绳子5891公斤,电机31台,拖拉机机头多台;依法拆除沿湖乱建乱盖79户,共拆除房屋面积1058平方米,临时用房520平方米,石挡墙1875平方米,关闭餐馆14家,取缔和关闭小冶炼、小泥磷等污染企业13家。目前,抚仙湖水面上除了有少数救援艇外,再也看不到机动船艇的影子,I类水质保持至今。

 人大视察:帽天山古生物化石群保护有着落

距今53亿年的帽天山寒武纪古生物化石群,被誉为“二十世纪最惊人的发现之一。”20049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帽天山古生物化石群的保护作出了“要保护江化石群,保护世界化石宝库,保护这个极具科学价值的自然遗产”的重要批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的批示精神,澂江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帽天山周围是江县磷化工产业的重要采矿基地,占已探明磷矿资源储量的66%,实行磷矿禁采将减少地方财政收入806万元的保护与发展出现矛盾的实际,从实现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角度出发,毅然决定由环境与资源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多次深入林业、土地等部门和有关乡镇、企业进行视察,督促县人民政府切实做好帽天山古生物化石群保护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县人民政府迅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保护化石群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在帽天山周围的14个磷矿采矿点实行禁采,督促矿主对其实施恢复治理;三是在帽天山西面和南面矿坑兴建两个人工水景,美化周围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四是实施老矿区植被恢复工程,移栽香樟、银杏、雪松、清香木等大苗木,共恢复植被600余亩;五是按照“生态环保优先”的原则,在帽天山周围分别建设了一条长107公里的公路和公路沿线两侧15米范围内的绿色通道。

人大审议:西龙潭饮用水变清澈

西龙潭是江县十大景观之一,西龙潭泉水清澈见底,也是县城几万人饮用水的源头。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2003年,一家虹鳟鱼养殖场餐馆在西龙潭泉水区大量养殖虹鳟鱼,直接导致泉水水体受到深度污染,水质极度恶化,蓝藻爆发,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严重超标,饮用时明显感到有异味。为此,人大代表在江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将此建议列为当年的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西龙潭饮用水保护工作报告》后,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了《关于全面整治西龙潭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意见》交县人民政府办理。

县人民政府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西龙潭全面整治工作。有关部门冲破重重阻力,依法取缔了虹鳟鱼养殖场,强行拆除了饮用水源头的餐馆,昔日清澈见底、清洁卫生的西龙潭饮用水又出现在世人面前。                                               (根据上报材料整理)

 

 

来源: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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