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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人民检察院接受人大监督重实效
2008-04-18 09:49:22
 

21215日召开的会泽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会泽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各代表团听取了人大代表对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并及时研究,制定措施,认真整改。

与会的人大代表在审议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既充分肯定了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又指出案件线索渠道不宽,预防腐败和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力度不够,对法院审判工作及公安机关办案工作的监督还需要加强等存在问题,提出了要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要强化法律监督、审判监督和公安机关办案工作的监督,要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队伍建设等意见和建议。

县人代会闭幕的次日,即216日,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就如何改进检察工作提出了八条明确的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严厉打击隐蔽在司法不公、权钱交易、商业来往、与地方恶势力相牵连、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并进一步拓展职务犯罪预防的广度和深度,丰富职务犯罪预防的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国家机关和农村基层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制作宣传版面等形式加强普法教育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惩防并举。

二是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中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重要性的认识,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突出打击重点,严惩地方黑恶势力、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是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相结合,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相结合,促进实体公正与促进程序公正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刑事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保障刑事诉讼活动严格依法进行。坚持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明显不公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提高监督质量。同时,坚持把强化诉讼监督和查办司法、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结合起来,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

四是积极推行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和未成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体现从宽的司法精神,对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工作方式,在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前提下,能用调解、经济赔偿等方式解决的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使受害方能得到精神和物质补偿,消除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的仇视心理,有效避免重新犯罪。

五是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积极筹备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室,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同时建立完善的社会调查制度,加强与学校、社区之间的联系,建立走访制度,并充分听取未成年人家长、法定代理人的意见,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充分了解情况后结合案情作出相应的处理。

六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积极完善岗位学习、岗位训练和岗位技能竞赛机制,大力加强检风检纪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进一步加强干警职业道德和廉政纪律教育,特别是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纪律作风、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检务督察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掌握信息,发现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七是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形成打击合力。不断完善提前介入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继续推行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定期进行工作通报,找准各部门在办理刑事案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寻求解决对策,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对于处理意见有分歧的案件,多提请人大常委会及政法委讨论,保证案件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及经济效果的统一。

八是突出宣传重点,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不断完善对外宣传、信息网络的运行效能,大力宣传检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规范化建设和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做法、特点、经验等情况;加强检察机关自身职能的宣传力度,年内拟在城区及主要乡镇开展检察工作宣传,通过发放检察业务知识宣传资料、制作版面、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检察机关工作职能,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认知力。( 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刘德金)

 

来源: 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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