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于2007年7月1日在山西省正式实施。该条例从就业、劳动合同、工作时间等多方面对农民工应享有的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今后凡在山西省境内就业的数百万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将有法可依。农民工进城打工,给城市的许多行业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城市的面貌一新有着他们的辛勤劳动和汗水,他们理应受到社会和城市人的充分尊重,也应该更关注他们的合法利益;但现实生活中他们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烦恼和苦衷,如子女能否受到良好的义务教育、用工合同不完善存在欺诈、长期超时间工作导致身体不健康等。我们应该以博大的爱心去关心他们、理解他们、帮助他们,形成他们与我们同在一片蓝天下,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山西省境内就业的农民工总人数已经超过了200万,在家政、餐饮等服务性行业,农民工比例已经占到了90%以上。今年,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工作重点将集中在解决好用工秩序、社会保障和其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该条例的出台与正式实施,将对解决这些问题产生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根据有关材料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