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立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昆明召开
·白茫茫
2008年8月15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在昆明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为促进我省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提供法制保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罗正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晏友琼、副主任李春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罗正富在讲话时指出,近年来,省人民政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立法机制进一步完善,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立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创新机制,改进方法,坚持科学立法,切实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贯穿于法规起草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引导、规范、保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坚持特色立法,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着力提高政府立法效果。要坚持民主立、公正立法,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形成符合实际而切实可行的法规、规章草案,让立法更加民主透明,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
罗正富要求,承担法规、规章草案起草任务的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落实政府立法工作责任制,加强政府立法的协调和沟通,加强政府立法队伍建设,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省政府5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任务的全面完成。
晏友琼在讲话中指出,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立法规划,切实理清地方立法的基本思路,努力把科学发展观所蕴涵的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等原则与目标,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加以实现。
当前,地方立法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原则,坚持体现人民意愿和根本利益的原则,坚持可行、管用、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增强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坚持突出重点,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坚持科学立法,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坚持民主立法,扩大集中民意的渠道,在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重视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工作,以保证地方性法规更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利益。
晏友琼强调,要努力创新地方立法的方式方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立法审议水平,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努力营造敢于负责、勇于突破、大胆创新的工作氛围,以更加开放的思维、更加开阔的视野和更加开拓进取的精神抓好地方立法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在昆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省直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有关单位负责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作者:云南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处长 邮编:650228)
图①昆明主会场场景

图②罗正富作讲话

图③晏友琼作讲话

图④李春林主持会议

图⑤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员会负责人出席会议

图⑥在昆的省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图⑦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出席会议

图⑧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出席会议 |